政府根据2018年第10号《投资公民(修正)法》,安提瓜和巴布达成立了一个名为投资公民委员会的委员会
CIP委员会是部长的政策和监督咨询机构。董事会应由适当人选组成,其中一人为主席、副主席和其他三名成员。董事会应在任何一年内至少召开十二次会议。
CIP
该委员会将作为部长的政策和监督咨询机构,就投资公民身份的一般政策事项向部长提供建议,特别是就--
个人通过投资获得公民资格的条件;
通过投资推销和促进公民身份方案;
向投资入籍方案的代理人和发起人发放许可证;
制定投资方案,使方案具有竞争力。
CIU
部长应根据2013年法案设立投资公民单位(CIU),负责处理代理人执照的所有申请和投资公民的所有申请。
该单位应负责——
总体上以有效的方式管理投资入籍方案;
营销和推广投资公民方案,以确保其国际知名度;
就制定投资公民方案向部长提出建议,以确保其竞争力;
收集与该方案的业绩和竞争力有关的信息;
就投资公民计划向部长提供一般性建议,尤其是就以下事项向部长提供建议:
根据投资入籍方案,个人应具备入籍资格的条件;
将该方案作为首要的投资公民方案进行营销和宣传的措施;
与投资入籍计划有关的适当费用和其他费用;
向该方案的代理人和发起人发放许可证;
为持牌代理商制定和维护继续教育计划。
CIU还拥有一个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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