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签证现在可以获得在岸和离岸赠款优惠。
父母签证是近几年来遭遇的一组家庭签证。2019年底,家长签证上限被削减了15%,而本计划年度又削减了38%。
但是,如果澳大利亚和海外的父母签证申请人的申请在特许期内得到处理,则将获得救济。特许期自2020年2月1日开始,由于冠状病毒大流行而持续。这是继给予伴侣签证、准结婚签证和儿童签证的其他优惠之后作出的。
《1994年移民条例》(Cth)已经修订,考虑到当签证申请人在澳大利亚时,可针对以下签证子类别批准父母签证申请:
第103子类-父母签证,
第143子类-供款父母签证,以及
第173子类——供款父母(临时)签证。
签证申请必须在2021年3月24日之前提交,申请人于2021年3月24日在澳大利亚,且签证于2021年3月24日或之后在特许期内授予,且签证申请人未办理移民手续。
相反,当签证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境外(通常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内)时,可以发放以下签证:
804子类-高龄父母签证,以及
第864子类——缴费年龄父母签证。
同样,签证申请必须在2021年3月24日之前提交,申请人于2021年3月24日在澳大利亚境外,且签证于2021年3月24日或之后在特许期内授予,且签证申请人未办理移民手续。
对于173个签证,如果被拒绝,赞助人将有权向行政上诉法庭(AAT)上诉,但前提是他们的173个签证根据上述优惠被拒绝。
当然,任何在澳大利亚的父母签证申请人都必须注意需要持有有效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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