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质性签证方面,由于冠状病毒大流行而作出的特别安排可能是前所未有的。
第300子类——在2020年10月6日至2020年12月10日期间的任何时间持有该签证并于2020年12月10日在澳大利亚境外的准结婚签证持有人,其签证将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鉴于《条例》修正案中的术语,这可适用于:
那些继续持有该签证的人,
在2020年10月6日至2020年12月10日期间获得签证,以及
他们的签证甚至在2020年10月6日和2020年12月10日到期。
这项条例的增加是非同寻常的。在最近的记忆中,任何实质性签证都没有通过更改签证终止日期来“延长”,在过期的情况下重新激活,甚至可能不得不更换另一个实质性签证。
与过渡性签证不同,你一次只能持有一份实质性签证,很少有例外。此外,修正案具有追溯效力,尽管修正案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但于2020年10月6日开始生效,因此一些准结婚签证很可能已经过期,但现在必须实现。解释性备忘录指出,“少数签证在2020年10月6日或之后终止。”
很想知道内政部将如何协调这些差异,因为他们不能“重新授予”相同的签证。1958年《移民法》(Cth)第69节确保了决定的终局性,但管辖权错误除外,即所作决定的合法性错误,这是极不可能发生的。
“申请签证延期”的非专业概念根本不可能实现。相反,这种说法指的是申请与所持签证类别相同的其他签证。这要求再次满足所有立法标准。
在这种情况下的准结婚签证,这确实意味着签证已经延长,没有签证申请,尽管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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