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开始的新规定将允许二级签证申请人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情况下获得永久技术签证。
澳大利亚的移民框架规定,对于许多签证,一个签证申请中可以有多个签证申请人,然后是一个组合申请。一些签证,如工作假期和访客签证,没有次要的申请人标准,因此不可能同时申请。必须单独提出申请。
在所有签证申请中,都有一个主要申请人。主要申请人是那些寻求满足获得签证的基本要求的人。他们是技术签证申请中的技术申请人或合作伙伴签证申请的合作伙伴。有趣的是,如果主要签证申请人不符合主要标准,则必须根据主要签证标准考虑次要签证申请人。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不会成功,父母签证除外。
次要申请人是主要申请人的伴侣(配偶或事实上的伴侣)和/或其子女或继子女。这被称为主要申请人的家庭成员。这有一些细微差别,包括对受抚养子女的年龄限制、对该年龄限制的豁免,以及成为主要申请人或其伴侣的子女或继子女的受抚养子女。
当主要申请人与其配偶或事实上的伴侣之间的关系结束时,现在的前伴侣不再是家庭单位的成员,也没有资格作为次要申请人获得签证。年满18岁且不再受抚养的儿童也不再成为家庭成员,但有一些例外。
该法案引入了允许次要签证申请人有资格获得永久签证的规定,即使他们与主要申请人的关系已经结束,并且他们经历了主要申请人的家庭暴力。
这些规定将适用于:
186类——雇主提名计划签证
187类–区域担保移民计划签证
189类-技术独立签证
190子类-技术类-提名签证
191类-永久居留(技术地区)签证
858类-全球人才签证
887类-技术移民-地区签证
如果二级签证申请人经历过主申请人的家庭暴力,并且主申请人因家庭暴力而获得签证或被拒绝签证,则可以授予签证。这意味着,通常“一次失败,全部失败”的公共利益标准(如健康和性格)现在被分为主要申请人和次要申请人必须满足的标准,无论他们是家庭单位的成员,还是曾经是家庭单位成员但经历过主要申请人实施的家庭暴力的人。还有一项针对受抚养子女或家庭单位成员的规定,该家庭单位成员曾遭受主要申请人实施的家庭暴力。
关键在于:
经历过家庭暴力的人在申请时必须是家庭单位的成员,以及
家庭暴力是由主要申请人实施的,以及
第二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在澳大利亚,或者自那时起已进入澳大利亚。
这最后一项限制确保只有最近与澳大利亚有联系的人才能获得永久签证。
证明家庭暴力是获得此签证的另一个主要组成部分。证据必须符合最新标准中的严格要求。
还有两个额外的变化。首先,如果次要签证申请人的签证申请因主要申请人的签证被拒绝而被拒绝,并且内政部已接受次要签证申请人遭受主要申请人实施的家庭暴力的索赔,则次要签证申请人向行政上诉法庭(AAT)(即将改为行政复议法庭(ART))提出的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这是为了防止主要申请人在审查申请中不包括次要申请人的不公正。
第二,如果第二申请人符合家庭暴力规定,这些技术签证不收取第二次签证申请费。第二次签证申请费用适用于任何18岁或以上无法展示功能性英语的申请人。
这些修正案旨在确保二级签证申请人不会为了获得永久签证而被迫保持暴力关系。
新规定也将适用于在开始之前提出但尚未最终确定的任何申请(意味着AAT做出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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