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国际学生施加硬上限的立法在议会受阻,政府将通过用今天的新指示取代一年多前才生效的第107号部长指示来限制学生签证的处理。
国际学生人数激增是澳大利亚净海外移民(NOM)增加及其对生活成本影响的主要原因。这是否合理还有待商榷。
在澳大利亚现行移民法中,有许多方法可以规范申请的处理。其中一些,比如476类——技术认可的毕业生签证,比其他签证更严厉。
在不完全破坏海外教育业的情况下限制入境的一种方法是规范学生签证申请的处理。这可以通过部长级指示来实现。部长级指示的使用有各种原因,最常见的是根据申请的特点对处理优先级进行排序。
新指示适用于所有已提交或将提交的离岸500类学生签证申请,但不适用于明显应被拒绝的申请和行政复议法庭的申请。它也不会影响存在完整性问题的应用程序。
有两类优先事项。第一个是优先级1-高级,这是与任何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和培训部门相关的离岸学生签证申请,在这些部门的毕业典礼不会超过教育机构的优先级门槛。
优先级门槛被定义为教育机构新海外学生入学指示性分配的80%。这是通过他们的入学确认书以及与学生签证申请相关的现有学生签证持有人或过渡签证持有人的数量来衡量的,如果该签证持有人在同一日历年或上一日历年没有在同一教育机构注册或以前注册。有一些豁免不计入门槛,包括参加研究生研究课程或来自某些太平洋岛国和东帝汶的学生。
当达到这一门槛时,向该教育机构提出的任何进一步的学生签证申请都将被降级为优先级2——标准处理。更复杂的是,有几类豁免的学生签证申请,即使达到门槛,仍将采取更高的处理优先级。这些措施包括:
在校学生,
非奖励部门的学生,
独立的ELICOS学生,
在TAFE提供者处注册的学生
参加飞行员培训课程的学生,
研究生研究生,
外交系学生,
国防学生,
由联邦政府资助的学生,
某些获得奖学金的学生,
来自某些太平洋岛国和东帝汶的学生,
参加某些跨国教育安排的学生,以及
后续的学生签证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未满18岁,并且依赖于学生或学生的伴侣。
只要教育机构知道他们的门槛,就会抑制他们在任何项目年度招收太多新的海外学生。处理过程中的延误可能会导致注册学生被迫推迟在澳大利亚开始学习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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