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和电影制作公司可以通过电视和电影制作工作许可类别将工人带到加拿大,前提是他们可以证明外国工人所从事的工作对制作至关重要。如果您以电视或电影工作者的身份在线提交工作许可申请,您可能有资格接受为期三周的处理。
通过电视和电影制作工作许可类别发放的工作许可证不受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MIA)要求的约束。
如果正在进行的工作将为加拿大带来文化、社会或经济利益,则工作许可证可能不需要LMIA。加拿大认识到,电视和电影拍摄创造了就业机会、收入和基础设施发展,因此外国电影和电视剧组可能有资格获得便利的工作许可证和加快处理时间。
虽然没有LMIA要求,但外籍工人必须遵守所有其他有关在加拿大临时工作的规定,包括获得临时居民签证(如适用)。此外,申请此类工作许可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文件证明其符合此类要求。
生产部门的支持函应包括以下规范:
生产的名称和联系信息
生产作业许可申请人的姓名
生产将在加拿大的哪个省进行,以及拟议的生产日期
产品的工作名称
确认个人和职位对特定电视或电影制作至关重要的声明
电视或电影制作给加拿大带来的重大经济利益的详细信息
如果该职位已加入工会,则应提供相关工会或行会的信函,其中应包括以下说明:
工会或公会的描述,
工作许可申请人的姓名
产品的工作名称
生产将在加拿大的哪个省进行,以及拟议的生产日期
一份供官员考虑的声明,表明工会或行会认为要执行的工作受集体协议的约束,并且不反对外籍人士在指定公司的指定职位上工作
娱乐业的商务游客
如果你在娱乐业工作,你可能有资格成为商务访客。根据您在加拿大工作的性质和期限,作为商务访客,您不需要工作许可证。
通常,娱乐业有三种类型的员工符合商务访客的资格:
制作电影、电视节目或纪录片的电影制片人必须是外国资助的作品。
在外国资助的商业拍摄中工作的必要人员。
必须短期进入加拿大,通常不超过两周
表演艺术家在表演、音乐会或节日上表演,或可能作为嘉宾出现在加拿大拍摄的电视剧或电影中。
必须进入加拿大参加有时间限制的活动。
电话咨询
400-880-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