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为希望在该国工作的外国公民提供不同的方式来获得工作许可。
加拿大实施的一项计划称为公司内部转移(ICT)计划。
该计划适用于如计划名称所示,临时被调到加拿大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或其外国雇主的关联公司工作的个人。
ICT计划的基础知识
希望通过该计划获得工作许可的外国公民必须牢记的一些基本要求包括:
本计划中的工作许可证无需进行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MIA)
申请人在加拿大的工作性质必须被视为“管理、执行或涉及专业知识”,才能符合该类别的资格
关于上述列表中的最后一项,加拿大对“管理、执行或涉及专业知识”的工作定义如下。
管理职位分为两个子类别:高级和职能
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整个或部分企业并监督/控制其他管理人员或专业员工工作的员工”
职能经理:管理对实现公司目标至关重要的特定职能的员工,但他们不一定管理员工
高管职位的定义是,员工的职责主要涉及指导整个企业或其主要部分的管理。
担任涉及专业知识的职位的员工拥有“企业产品、服务、流程和程序的高级专业知识和专有知识”
ICT资格标准
以下副标题将对信息和通信技术项目中存在的不同资格标准进行细分。
员工的ICT资格
要作为公司内部调动来加拿大,员工必须:
目前受雇于一家外国跨国公司(MNC),希望将外国员工转移到加拿大
被调到与他们当前所在公司有资格关系的公司
在公司在加拿大的合法且持续的机构工作
遵守加拿大临时入境的所有移民要求
连续全职工作至少一年(过去三年中),职位与他们在加拿大的职位相当
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因为它与上面列表中的最后一个要点有关。这些例外情况包括:
如果员工在外国跨国公司兼职而非全职工作,IRCC可能会考虑其他因素,如在外国公司工作的年数、职位与加拿大职位的相似性、兼职职位的范围,以及公司是否有滥用ICT工作许可的迹象
如果最近发生了与外国跨国公司相关的公司收购或合并,则员工无需在公司工作一年,前提是员工在前三年中至少为一家关联公司工作了一年。继任实体必须证明其已承担原公司的利益、义务、资产和负债,并继续经营与原公司相同类型的业务。
公司的ICT资格
作为ICT计划的一部分,标准公司将员工转移到加拿大的资格标准如下。
通过ICT计划寻求工作许可的外国跨国公司必须与加拿大组织有母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关系
接收外籍员工的公司必须在加拿大境内运营,而不仅仅是在加拿大境内拥有实际位置
加拿大公司和外国跨国公司目前必须开展业务
注:“做生意”是指持续向对方提供商品和服务
初创企业的ICT资格
除了标准公司的资格标准外,ICT计划还为外国公司提供了不同的条件,旨在将关键员工带到加拿大,以便在加拿大建立新业务。
成功的信通技术初创企业申请人将获得一年的临时工作许可证。如果公司与加拿大实体保持合格关系,并继续在该国境内积极开展业务,则可续签这些许可证。新的加拿大业务也必须配备人员。
初创公司的信通技术工作许可证发放给能够证明其在加拿大立足能力的公司。证明这种能力包括:
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能够在财务上支持运营的启动成本,包括补偿员工的能力
编制业务计划,概述新业务和在加拿大开展业务的人员配置计划
提供物理位置已得到保护的证据(或公司正在为组织提供物理空间)
显示该公司将足够大,以支持其转移到加拿大的高管和/或经理的职能
展示该公司希望开展业务,并证明加拿大管理层确实将指导该国境内正在进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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