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资格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您必须:
成为永久居民
满足加拿大的实际存在要求
报税(如有必要)
通过加拿大公民资格考试(如果您年龄在18-54岁之间)
证明你的语言能力(如果你年龄在18-54岁之间)
您申请未成年人、为您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领养子女申请加拿大公民或希望重新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前加拿大公民有其他或不同的要求。
永久居民身份
您必须是永久居民才能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并且不得:
因移民或欺诈原因接受审查
被加拿大官员要求离开加拿大
具有与您的PR状态相关的未填写条件,如医疗筛查
您在申请时无需使用有效的永久居留(PR)卡,您的PR卡可能会过期。
物理存在要求
在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之前,您必须在前五年中至少在加拿大居住三年或1095天。在特殊情况下,此规则可以有例外。
如果您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前以临时居民或受保护人的身份居住在加拿大,您可以利用这些天来满足您的身体存在要求。在申请前的五年内,作为临时居民或受保护人在加拿大度过的每一天仅算作半天,您作为临时居民和受保护人最多只能使用365天。
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身份局(IRCC)建议您提交在加拿大居住超过1095天的加拿大公民身份申请,以防您计算错误。
报税
在提交加拿大公民身份申请之前,您可能需要在加拿大纳税至少五年中的三年。如果您:
本年度需要纳税
想申请退款
想要获得福利和信贷付款
证明你的语言技能
IRCC要求您证明自己能够在加拿大语言基准(CLB)4级或更高水平上讲英语或法语。IRCC可以通过审查您提交的证明您语言技能的证据(例如,证明您以英语或法语参加了中学或中学后教育课程),或通过记录您在申请过程中与公民官员的沟通情况,来评估您的语言技能。如有必要,IRCC可在与公民官员的听证会上评估您的语言技能。
如果您不符合这些要求,您可能没有资格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还有一些法律和犯罪问题会使您失去加拿大公民资格,例如:
你在过去五年内被剥夺了公民身份
你在过去三年中被判犯有刑事罪
你在监狱、假释或缓刑
您被加拿大驱逐出境
你因战争罪或反人类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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