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您符合某些资格要求,包括身体存在要求,您就可以成为加拿大公民。加拿大要求您在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之前,在过去五年中至少在该国居住三年或1095天。计算期从您成为永久居民之日开始。
如果您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前作为临时居民或受保护人居住在加拿大,您可以将这段时间包括在您的实际存在要求中。在过去五年中,作为临时居民或受保护人在加拿大度过的每一天都算作半天。您可以使用最多一年或365天的时间作为临时居民或受保护人员,以满足实际存在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申请作为受保护人的时间,您可以申请的唯一天数是从您收到受保护人对难民申请或PRRA申请的肯定决定之日起,直到您成为永久居民的前一天。还应指出的是,在加拿大服刑的时间不计入实际在场要求。
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在加拿大境外度过的时间不会计入加拿大公民身份所需的1095天。在确定是否存在特殊情况时,加拿大公民身份法官将研究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和个人情况。以下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导致1095天规则弯曲的因素列表:
申请人在所需的大部分时间内都在加拿大,但在提交加拿大公民身份申请之前,申请人最近缺席的时间除外。
即使申请人定期离开加拿大,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和受抚养人仍继续住在加拿大。
申请人在加拿大的实际存在的总体模式表明,他或她返回加拿大,而不是简单地“访问”加拿大。
尽管多次缺席,但缺席加拿大的总天数相对较少。
实际离开加拿大的原因显然是暂时的,例如在有限的时间内在国外工作或学习。
申请人与加拿大的联系质量比任何其他国家的联系质量都要高,这体现在申请人参与加拿大的工作和商业活动、社区组织以及缴纳加拿大所得税。
加拿大公民资格
您必须满足几个标准才能获得加拿大公民资格。除了满足加拿大的实际存在要求外,您还必须:
成为永久居民
报税(如有必要)
通过加拿大公民资格考试(如果您年龄在18岁至54岁之间)
证明你的语言能力(如果你在18岁到54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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