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世界上一些有史以来最受欢迎的电影和电视节目的制作地。
1997年的《泰坦尼克号》(新斯科舍省)、2005年的《断背山》(阿尔伯塔省)和2008年的《暮光之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部分内容,多年来在这个国家的不同地区拍摄。除此之外,在电视世界中,加拿大一直是《闪电侠》(温哥华)和法律剧《诉讼》(多伦多)等热门节目的制作地,后者由多伦多自己的帕特里克·J·亚当斯(Patrick J.Adams)主演。
整体而言,加拿大在电视和电影行业的历史上有着丰富的地位,这也是为什么加拿大有专门针对电视和电影工作者的工作许可类别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拥有这类工作许可证也使加拿大能够通过生产这些作品吸引投资,并为全国各地的加拿大人创造就业机会。
电视和电影制作工作许可证类别使世界各地的制作团队能够及时将必要的工作人员和人员带到这个国家。
电视/电影工作许可证详情
电视和电影制作工作许可证无需获得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MIA)。
尽管不需要LMIA,但持此许可证来加拿大的工人仍必须遵守所有加拿大临时工作规定,包括在需要时获得临时居民签证。
电视/电影工作许可证要求
为了有资格获得此类工作许可,申请人必须提供一份生产支持信,其中包括以下信息。
此外,申请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电视或电影制作给加拿大带来重大经济效益的文件,包括:
电视和电影行业工会工人的附加要求
如果申请人正在担任的职位已加入工会,则此类工作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将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能够提供其工会或公会的信函,概述:
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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