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塞浦路斯学习,所有学生都应该取得民政登记及移民局签发的相关许可。如果非塞当地学生更换学校,则须重新取得居住许可。学生须在学校学习塞浦路斯教育和文化部认可的项目和学科。那么学生签证有什么要求呢?
欧盟成员国的学生不需要签证,但在抵达塞浦路斯时,须向学校的招生办提交相关资料,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学期学费,然后向塞浦路斯民政登记及移民局申请临时居住许可。
而非欧盟国家的国际学生就需要有签证才能到塞浦路斯学习了。学生签证只颁发给每学期至少12个学分的全日制国际学生。国际学生的签证可由塞浦路斯领事馆或大使馆签发,也可以由塞浦路斯移民局签发。学生须参加签证面试。面试现场提交相关文件,包括医疗检查报告,财务支持证明和行为端正证明。
非欧盟国家的国际学生应向所选择的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文件,以获得他们的初步批准,到塞浦路斯共和国大使馆/高级委员会/领事馆参加面试: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申请费(15-30塞浦路斯磅,不可退还)。
·4张护照照片。
·学历证明副本。
·英语水平证明(如有)
·护照复印件(护照有效期须为学生到塞之日起至少一年)
之后招生办将及时向申请者详细介绍面试日期和所需文件。
在塞浦路斯共和国大使馆/高级委员会/领事馆的签证面谈中,申请者必须出示:
·原始学历及其英文副本或英文翻译的证明文件。
·护照复印件(护照有效期须为学生到塞之日起至少一年)
·原籍国或居住地的警方最近颁发的行为端正证明原件,并且在学生申请的学期开始前六(6)个月内颁发。其中应明确说明签发和证明文件的人员的姓名和职务。如果不是英文,还必须提供官方翻译。
·学生赞助人最近的银行担保,表示一个学年在塞浦路斯的学校生活和学习的具体费用(即生活费和学费)将由担保人承担。
·其他所需文件(由学校通知)。
签证的办理流程大概需要一个月,因此学生应在入学前至少两至三个月前提交申请。
国际学生在抵达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学校报到,以便进行登记,并进行发放临时居留许可所需的其他手续。国际学生应在抵达塞浦路斯之日起七日内向区警察外国人分局登记。在抵达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有义务进行体检,在抵达日期一星期内将有关的体检证书提交给地区警察外国人分局。
一般来说,非欧盟国家的国际学生不允许在塞浦路斯学习期间工作。但也有例外,塞浦路斯共和国对特定课程的要求比较宽松,学生可申请工作许可,在暑假进行实践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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