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内政部于2018年7月8日公布新政,对法案做了正式更新,同时,也公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包括行为准则,投资人及服务提供商的自我声明表格,投资人及家庭成员的提交申请指南等。
部长理事会为了进一步改进塞浦路斯投资计划,于2018年1月9日和2018年5月21日召开两次内政部会议,决定成立监督和控制委员会以及服务提供商的注册处。
在改进的程序下,法案及决议涉及的更改具体如下:
1、公民身份投资计划更名为塞浦路斯投资计划;
2、自2018年起,每年只能向当局递交700份申请;
3、从2018年7月31日起,只有注册处包含的服务提供商可以递交申请;
4、递交申请的审理时间延长至6个月;
5、每份申请均需进行尽职调查,并由申请人承担费用;
6、对于纯房产投资,投资人需从房产规划许可签发之日起持有投资三年;
7、将执行行为准则,由监督和控制委员会监督注册处成员的遵守情况。
行为准则旨在通过提出行为标准,对相关服务提供商进行约束,以保护投资人在申请中免受不专业、不道德或不称职的服务。
对服务提供商在塞浦路斯投资计划的宣传中提出指导原则:
1. 不应提及欧盟公民身份;
2. 禁止使用塞浦路斯共和国及欧盟的标志;
3. 不得提及出售护照;
4. 禁止提及以任何方式加速审查程序(快速通道程序)申请的过程;
5. 除了申请人在入籍前必须持有塞浦路斯居留许可6个月之外,禁止提及申请人在塞浦路斯居住的任何内容。
从申请名额的限制到审理期的延长,可见塞浦路斯政府对于该项计划的收紧意图,另一方面,政府也加强了对服务提供商的行为约束,使该投资计划的市场更加规范化。对于投资人来说,应看清形势,做好合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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