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国会议员们结束了对租金管制法修正案的讨论,该修正案使房东更容易驱逐房客,这是目前一项艰巨的任务。
众议院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国会议员乔治奥(Giorgos Georgiou)在周三的会议后说,已经完成了对该党提出的法案的磋商,主要反对党阿克尔(AKEL)的一项修正案规定,商店的驱逐期限定为两个月,住宅的驱逐期限定为三个月。
他说,该法案将于周五提交众议院全体会议。
修正案规定,任何四个月不交租金的租客将被给予21天的书面警告,以履行其义务。
如果他们没有这样做,业主可以通过向法院书记官长提出申请启动驱逐程序。
从那一刻起,承租人有14天的时间出示付款收据。如果没有,法院将有三天时间决定是否接受业主的驱逐请求。乔治奥说,如果是,那么驱逐程序将开始。
该修正案如果在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将使房东更容易驱逐拖欠房客,这在目前几乎是不可能的。
编者按
1983年《租金管制法》适用于1999年12月31日之前在“管制区”建造的住宅和商业物业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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