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最高法院周一宣布,去年4月的一项议会决议无效,该决议呼吁总检察长和副总检察长对投资公民计划报告的调查结果不采取法律行动。
最高法院在一项判决中说,众议院越界行事,违反了宪法。
2021年4月22日,众议院全体会议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司法部长Giorgos Savvides和副总检察长Savvas Angelides亲自从评估“黄金护照”事件的临时报告中评估任何刑事、纪律或行政责任。
议会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与萨维迪斯和安吉利德斯在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编写的临时报告所涵盖的一段时间内担任内阁成员有关。
实际上,议会是在说萨维迪斯和安吉利德斯个人有潜在的利益冲突,他们应该将任何责任分摊给共和国法律办公室的其他官员。
这与以下事实有关:根据现已失效的投资公民身份计划,内阁在批准或拒绝外国公民申请塞浦路斯护照方面拥有最终决定权。
萨维德斯曾于2019年5月31日至2020年6月29日担任司法部长,出席了其中一些内阁会议;2018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担任国防部长的安吉利德斯也是如此。
护照调查所涵盖的时间从2007年到2020年8月中旬。
众议院在决议中还呼吁最高法院主动采取行动,如果萨维德斯和安吉利德斯不遵守议会决议,他们将被罢免。
此外,议会已着手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其决议,以使其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2021年5月14日,司法部长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质疑议会行动的合法性。
最高法院在周一的裁决中表示,议会决议原则上无效,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因此全部作废”
法院驳回了议会的预审动议,即其决议纯粹是政治性质的。
关于在政府公报上公布议会决议的问题,最高法院表示,这一行动试图“披上法律效力的外衣”——但这最终是违宪的,因为议会在公布决议之前没有经过共和国总统的批准。
“判决下的[议会]决定违反了《宪法》规定的总检察长的权力,干扰了他的专属权限,并侵犯了《宪法》第112-114条保障的不受任何控制的权力。”
塞浦路斯调查委员会关于“塞浦路斯护照”的中期报告发现,在被调查的6770名公民中,有一半是在授权法律之外授予的,因此是非法的。按照程序,该报告已转交共和国律师事务所,以确定是否有采取法律行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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