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公司和知识产权注册处宣布,将从11月14日起分阶段实施新的电子受益所有人登记系统的最终版本。BO登记册将在2024年底前全面实施。
在A阶段,即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31日,所有根据《公司法》(第113章)成立或注册的公司,即欧洲公共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或其高管/合伙人,都必须在新的电子BO登记簿上更新或重新注册其BO信息,即使他们之前已经在临时解决方案系统(ISS)上这样做了。
为了便于重新注册,ISS的最新BO信息将在“临时系统信息”选项卡中提供,使实体能够审查和重新输入详细信息。访问最终版本系统的方法将与国际空间站的方法相同。
已遵守或有意遵守ISS的实体必须在新的电子BO登记册上继续遵守ISS。这也适用于在最终版本中宣布豁免的实体,无论是在受监管的市场上上市,还是在符合欧盟立法规定的通知要求或符合确保所有权信息足够透明的同等国际标准的情况下上市。
在B阶段,即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将通过新的电子BO登记系统开始自动对不合规实体处以罚款和处罚。如果不遵守规定,该实体及其每名高管将被处以200欧元的罚款,违规行为持续一天,将被处以100欧元的进一步罚款,最高罚款为20000欧元。结算后,这些实体将能够进行登记,而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在C阶段,从2024年3月1日起,注册官指令规定的所有功能都将可用。这包括更新BO登记册、确认BO、进行电子搜索和请求免于披露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的官员已尽职尽责,遵守《塞浦路斯预防和保护法》的规定,则不会受到罚款;打击洗钱;恐怖融资法N.188(I)/2007和经修订的欧盟指令P.I.112/2021,且违反行为不是由于其任何作为、不作为或疏忽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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