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联邦允许居住在该国内外的所有公民在全国选举中投票。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CBI公民可能通过投票、竞选公职或建立自己的政党来参与选举进程。
多米尼克在国家一级选举立法机构。议会下院有32名议员,其中21名议员在单议席选区当选,任期五年,9名指定参议员、议长和1名当然议员。国家元首--总统--由众议院选举产生。多米尼加内阁由众议院议员任命。然而,内阁成员不得超过三名参议员。
通过投资计划获得多米尼克公民身份的双重国籍公民也有资格,只要满足下列条件。关于公民参加多米尼克选举进程的权利的法律详述如下。
选民
《多米尼克联邦宪法》(第32(2)条)赋予合格公民登记为选民的权利和选举权。投票是公民参与和影响政府决策的主要工具,影响到他们的日常生活。您只能以选民的身份参与,因此请确保您登记并行使投票权。选民只有权在他们的名字出现在该地区正式选民名单上的投票区投票。选举人只能投票给一名候选人。登记列入选举登记册的截止日期是总统签发举行大选令之日。在此日期之后登记的人将被列入下一届大选的选举登记册。
任何人如符合以下条件,即有资格登记为投票区选民-
(A)是多米尼克联邦的公民;或
(B)在紧接领取资格日期前已在多米尼克居住满12个月的英联邦公民;及
(C)在紧接登记日期前已在该投票区连续居住最少3个月。(1974年《选民登记法》)
代表
代表在单一成员选区采用简单多数(或得票最多)制度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五年。众议员反过来决定参议员是通过投票选举产生,还是任命。如果被任命,五人由总统根据总理的建议选择,四人根据反对党领导人的建议选择。有一名当然成员,其余席位由议长担任。
如果某人有资格当选为代表,则该人有资格当选为代表
除非他/她-
(A)年满21岁或以上的多米尼克公民;
(B)在紧接提名当选之日之前在多米尼克居住了12个月,或在提名之日在多米尼克居住;能够说话,除非因失明或其他身体原因而无法阅读英语,其熟练程度足以使他能够积极参与众议院的议事程序。
不符合条件
任何人如符合以下条件,即丧失登记为选民的资格:
-在主要用于收容和治疗精神病患者的机构中被发现或被宣布为精神不健全或患者;
--正在多米尼克接受任何监禁判决;
-被英联邦任何地区的法院判处死刑,或--监禁超过12个月,尚未服刑或未获赦免;被成文法取消登记为选民的资格。
此外,如果某人--(A)凭借自己的行为,在承认效忠、服从或忠于外国政权或国家的情况下--没有资格当选或被任命为众议员或参议员。(《多米尼加联邦宪法》,1978年)
国家行政人员 | |
作文 | 总统和总理(1) |
选举制度 | 由议会选举产生(2) |
任期的期限 | 五年 |
任期限制 | 总统--连任两届(3) |
一院制议会--议会(4) | |
作文 | 31名成员 (21名直选代表和9名参议员:5名参议员由总统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4名参议员由总统根据反对党领袖的建议任命)(5) 如果议会选出的议长还不是众议院议员,他就会成为议长 |
选举制度 | 在单一成员地区以多数票选举产生。 |
任期的期限 | 五年 |
任期限制 | 无 |
州/省(6) | |
多米尼克有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系统。地方政府的职能主要是行政职能。在较大的城市中有三个选举产生的“市政委员会”,37个村议会和一个代表土著人口的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