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进口的商品】根据斐济《海关法》和《海关规则》规定,需要领取有关部门的进口许可证或书面许可,或需满足斐济有关法律的要求,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书方可进口的商品主要有:烟火(上述禁止进口者除外),甲基化酒精,用于发射的无线通讯设备,除手表、钟或其他仪表发光盘外的发射物,鲸牙,用于对依法建立的雷达检测点进行探测和提供视频、音频或其他各种预警形式的仪器和装置,电镀或锌铝镀的金属卷板,屋顶或墙包层用气压螺栓紧固器、垫圈、密封圈,铁钉、螺丝等,用于复制全色(也称多色)文件或其他资料的与光学系统组合或接触式照相复制装置或热复制装置,润滑剂,变速器和断路器用机油,清洗油,液压制动液和其他机油,液压制动流体和供液压传动装置用的其他精制液体。
【限制出口商品】根据斐济《海关规则》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领有许可证才能出口的商品主要有鲸牙、珍珠贝及其制品、未加工的龟壳、干椰肉、斐济生产的糖、原木及部分树种的锯材、板材、象牙及其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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