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比绍政府于1992年通过立法,对于在几内亚比绍投资、捐助或对几内亚比绍经济发展作出特别贡献的人士,经向当地政府申请,符合资格者可获得几内亚比绍国籍,享受同等国民待遇,几内亚比绍政府承认双重国籍。
申请条件:
1.主申请人18周岁以上
2.无犯罪记录
申请资料:
1.无犯罪公证
2.二寸白底电子版证件照片 (浅色有领上衣)
3.原国籍护照复印件
4.入籍申请表
申请流程:
1. 签约及协助申请人准备全套资料
2. 签署定购协议及支付定金
3. 全部档案递交至几内亚比绍政府授权服务中心
4. 几内亚比绍服务中心审核资料
5. 全部档案递交至几内亚比绍政府,申请人支付所有政府申请费。
6. 几内亚比绍政府审理资料并进行背景调查
7. 需要时间30个工作日,获得批准后,缴付余款。
8. 客户获得几内亚比绍公民身份(几内亚比绍护照)
电话咨询
400-880-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