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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西岛基金会

根西岛基金会

背景

2012年7月25日,审议州根西岛议会批准了2012年《根西岛基础项目法》(“法律”)。该法于2013年1月7日生效。

该法分为三个部分:实体法和两个附表。附表1涉及行政事项,例如基金会的设立和登记。附表2涉及基金会的迁移、撤销、解散和终止。

信托与基金会的关键区别

信托与基金会的主要区别在于,在信托的情况下,结算人将信托财产赠送给受托人,以根据信托契约的条款为受益人保留利益。另一方面,一个基金会创造了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它有自己的法律人格,与创始人、理事会或受益人不同。基金会具有许多与公司相似的特征,因为它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一个被称为理事会的管理委员会。另一方面,它是完全独立的,没有股份和成员,也没有任何股本概念。

一个重要的法律区别是,在一个基础上,财产所有权和合法所有权不存在分离;有了信托,就有了这种分离。

登记处

由注册官注册成立基金会。

为了登记基金会,需要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

由创始人(或其代理人)签署的宪章声明和建议的议员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建议监护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有的话),并同意在GuernseyThe注册费中登记基金注册办事处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如果名称不是非法的或已经采取的,目的不违反英属格恩西的法律,那么该基金会将被注册,并提供一个号码和一个注册证书。在此基础上,基金会成为独立于其创始人、基金会官员(议员和任何监护人)或受益人的法律实体。注册官有权决定基金会是否会接受年度更新程序,基金会可以像公司一样永久存在。


根西岛基金会的主要特点


理事会

英属格恩西基金会由一个由至少两名议员组成的理事会管理,除非宪法允许一名议员。如果议员和监护人都不是根西岛授权的受托人,基金会 将 要求英属格恩西驻地代理人在管辖范围内保存基金会的记录。


宪法:宪章和规则

基金会治理的核心文件是宪法。宪法由两部分组成:宪章和规则。章程必须包含基金会的名称和目的,对其初始资本或捐赠的描述,如果是有限期限的基金会,则必须注明期限。它可能包含创始人希望包含的任何其他内容。

这些规则规定了基金会的运作条款,详细说明了理事会成员的职能,处理理事会成员和任何监护人的任命、退休和报酬程序,并确定了违约受益人。规则还可以规定其他事项,如如何应用基金的资产以及如何增加或排除受益人。它们还可能对受益人施加义务,或载有保护措施,以终止受益人的利益,例如,如果受益人破产。


创始人

英属格恩西基金会的创建者确定基金会的宗旨,决定基金会的章程,并提供初始资本。创办人(或其代理人)还必须在基金会章程上签名,详细说明其作为创办人的姓名。它也是创始人的作用,任命最初的议员和任何监护人,并有基金会注册。创办人除了是受益人外,还可以是议员或监护人(但不能同时兼任)。


守护者

在有被剥夺特权的受益者或只有一个目的而没有个人受益者的情况下,英属格恩西基金会必须有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是为那些被剥夺特权的受益人或没有受益人的基金会来代替基金。有受益人但没有被剥夺权利的受益人的基金会不需要有监护人。创始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将被列入登记册,不得同时在立法会任职。他在监护期间必须保持准确的帐目和记录。


创始人保留权力

创始人只能为自己保留有限的权力,如宪法修改或撤销的权力,或基金会的目的。这种权力只能保留在创始人的生命期间(如果他是自然人)或从成立之日起50年(如果是法人),此后保留的权力将自动失效。这并不妨碍理事会将某些职能下放给创办人。


所欠关税

基金会的理事会负有对基金会本身的责任。理事会不承担基金会受益人的任何义务。

议员有义务诚实行事。他们也有不牟利的义务(除非宪法允许),保护基金的财产,向监护人和被特许受益人提供信息,以维持会计记录和公正。

监护人还对创办人和受益人负有执行宪法的信托义务。


受益人类型

基金会的受益人是有资格从基金会获益的人。受益人必须以姓名或与他人的关系来确定。法律规定了被授予特权和被剥夺权利的受益人。

被特许受益人有权获得宪法的副本、基金会的记录和账目,并向法院申请改变目的或撤销或解散基金。

根据宪法条款,被剥夺权利的受益人无权获得任何信息。这是根西岛基金会的一个新特点,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都找不到。对于那些希望保护年轻一代免受巨额财富知识潜在腐蚀影响的家庭安排来说,这很有吸引力。一旦被剥夺权利的受益人的分类(如年龄)的原因消失,他们就可能成为被剥夺权利的受益人。


附加信息

如果您需要任何其他信息,请联系我们的根西岛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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