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政府取消了四个加勒比国家的签证,该决定于2018年10月26日在塞尔维亚共和国第81/2018号政府公报上公布。
这四个加勒比国家的公民
安提瓜和巴布达(2018年10月26日生效)
多米尼加(2018年10月26日生效)
格林纳达(2018年10月26日生效)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2018年11月2日生效)
可在一百八十(180)天内访问塞尔维亚,自其进入塞尔维亚共和国之日起不超过九十(90)天,以学习、居住、就业或从事媒体活动或任何其他活动。
安提瓜、格林纳达、多米尼克通过开展投资项目,拥有积极的公民身份。这项免签证令这三个国家的护照增值。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没有CIP运行。
塞尔维亚不是欧盟成员国,也不参与申根地区。
根据2018年10月17日生效的决定,塞尔维亚取消了对伊朗的签证豁免,并重新对伊朗公民实施签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