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底,欧元升值。委员会提议对其反洗钱/反恐融资框架进行立法修正。
新的变化针对所有欧盟成员国。如果实施,投资移民从业者将被归类为“义务实体”
这项提议不止于此。它还包括对AML6(第六条反洗钱指令)的修订。
义务实体——对它们的期望是什么?
如果投资移民公司或从业人员成为义务实体,法律将要求他们建立减轻洗钱活动的制度。
这些系统(主要是内部控制、政策、程序)包括:
•员工培训和筛选
•合规管理
•记录保存和报告
•客户尽职调查
每家公司必须指定合规部门(或高级职员)检查其程序,并由审计员对其内部系统进行测试。
基本上,每家公司都将遵守与金融服务和金融机构类似的报告义务和合规规则。
但投资迁移运营商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欧盟委员会,任何代表第三国国民试图获得欧盟成员资格的人都被视为经营者。
运营商必须代表第三国国民与成员国当局合作或互动。
他们的服务可以是中介,协助通过任何类型的投资(无论是房地产、资本转让、债券投资还是公司实体投资)授予居住权。
然而,委员会定义的奇怪之处在于它排除了CIP。
从历史上看,欧盟一直通过投资项目反对公民身份。它认为它们很容易进入欧盟成员国,因此不承认提供CIP服务的移民运营商。
IMC对该提案有何反应?
投资移民理事会欢迎这一提议。它欢迎欧盟对投资移民的监管。
它还鼓励为投资移民世界的每一方制定严格的标准。事实上,国际法委员会赞扬新的修正案与第二次报告中的建议相似。
国际移民委员会还多次提议与欧盟以及移民界的其他组织合作。
然而,国事委员会似乎对这些规定的范围感到失望。人们曾希望CIP从业人员也能接受新的修正案。
似乎不监管CIP令人失望,因为忽视它们也不能解决它们所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