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可能因变性而非自愿丧失,也称为剥夺或没收。公民身份可能因各种其他理由而丧失,这些理由通常不是自愿或非自愿的。自愿采取的一项行动(如在外国军队服役)可能导致随后的非自愿损失。公民身份的丧失可能在受影响公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事实上,政府也不知情。各国可能有法律规定防止丧失公民身份,特别是在丧失公民身份将使人成为无国籍人的情况下。
这75个国家制定了具体法律,通过在外国军队服役(兵役)来撤销公民身份
国 | 法律条款 | 程序 | 条件 | 类别 |
阿富汗 | AFG 31(2) | 撤回 | 在与阿富汗交战的外国军队中服役的人。损失可能导致无国籍状态。 | 一般适用条款 |
安哥拉 | 第17(2)(b)条 | 撤回 | 此人是归化公民,并在外国服兵役。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35 | 撤回 | 此人年满14岁,是澳大利亚以外国家的国民或公民。外国必须与澳大利亚交战,且服务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外进行。同样的规定也适用于“为已宣布的恐怖组织战斗或为其服务”的人,如果该服务或战斗发生在澳大利亚境外。 | 一般适用条款 |
奥地利 | AUT 32 | 撤回 | 自愿进入另一国家服兵役的人。 | 一般适用条款 |
阿塞拜疆 | AZE 18 | 撤回 | 自愿在外国武装部队或其他军事单位服役的人。 | 一般适用条款 |
巴林 | 巴哈马10(a) | 撤回 | 此人在外国服兵役并继续服役,尽管总督陛下发出命令,命令他离开该国。 | 一般适用条款 |
白俄罗斯 | 贝尔19 | 撤回 | 在外国军队或警察部门服役的人。 | 一般适用条款 |
玻利维亚 | 第27698、8号最高法令 | 放弃 | 没有条件。损失可能导致无国籍状态。 | 一般适用条款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波黑23 | 撤回 | 尽管法律规定禁止自愿服兵役,但仍向外国服兵役的人。 | 一般适用条款 |
博茨瓦纳 | BOT 18(b)(iv) | 撤回 | 此人是在博茨瓦纳参与的敌对行动中协助敌人的归化公民。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布隆迪 | 第33段(b) | 撤回 | 此人是归化公民,在对布隆迪宣战中参加外国军队。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乍得 | 查27(3) | 撤回 | 此人是归化公民,在外国军队中任职,并在被指示辞职后保持该职位超过6个月。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刚果-布拉柴维尔 | 齿轮54 | 失效 | 此人为外国军队工作,并在收到通知后三个月内拒绝离职。 | 一般适用条款 |
塞浦路斯 | CYP 113(3)(b) | 撤回 | 通过入籍获得公民身份并在与塞浦路斯交战的国家军队中服役的人。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东帝汶 | 蒂姆14-2(a),第17区 | 撤回 | 此人通过入籍成为公民并向外国服兵役,但未经东帝汶与有关国家之间的协议明确授权。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埃及 | EGY 16(2) | 撤回 | 未经战争部长事先许可而加入外国兵役的人。 | 一般适用条款 |
赤道几内亚 | 等式14,第120-121条,如《刑法典》 | 撤回 | 此人是归化公民,因犯罪而被定罪,可处以丧失公民身份的处罚。注:《刑法典》规定了入籍公民参与外国军队的若干案件的公民身份丧失,主要是针对危害国家外部安全的案件。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爱沙尼亚 | EST 28(1)(1)、28(1)、(2)、28(3) | 撤回 | 未经爱沙尼亚许可进入另一国家服兵役,加入另一国家或武装或军事组织或参加军事演习的外国组织的情报或安全部门。如果该人通过出生获得公民身份,则该规定不适用。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法国 | FRA 23-8 | 撤回 | 一个人在另一个国家的军队服役,尽管他被要求从法国政府辞职。如果一个人因此成为无国籍人,该条款不适用。 | 一般适用条款 |
佐治亚州 | GEO 21 | 撤回 | 未经格鲁吉亚主管当局许可,任何人加入外国的军事、警察或安全部门,除非该人例外获得格鲁吉亚公民身份,并加入其公民身份所在国的军事、警方或安全部门。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德国 | GER 28 | 失效 | 此人是另一个国家的公民,在未经德国政府许可的情况下自愿加入该国的军队或类似武装组织(例外:如果政府间协议允许),或在国外积极为恐怖民兵战斗的人,前提是此人不会因这种剥夺而成为无国籍人。 | 一般适用条款 |
加纳 | 没有规定 | n、 a。 | n、 a。 | 没有规定 |
希腊 | GRE 17(1)(a) | 撤回 | 此人在另一个国家接受公共服务职位,反对希腊政府的明确禁止。 | 一般适用条款 |
几尼 | 图形用户界面115 | 撤回 | 在外国军队中担任职务的人,尽管有辞职的指示,仍保留该职位。 | 一般适用条款 |
印度尼西亚 | IND 23d,24 | 失效 | 未经印度尼西亚国家授权,此人进入另一国家服兵役。损失可能导致无国籍状态。不适用于在另一个强制要求服兵役的国家求学的人。 | 一般适用条款 |
意大利 | ITA 12(1) | 失效 | 尽管意大利政府要求辞职,但此人仍在另一个国家的军队中服役。 | 一般适用条款 |
日本 | 日本16(2) | 撤回 | 做出有利于日本公民身份的选择声明(模式L06),但仍然拥有外国公民身份,部长认为在外国担任公职与该人选择日本公民身份相矛盾。 | 一般适用条款 |
乔丹 | JOR 18(1) | 自动的 | 任何人未经约旦部长会议事先许可或许可进入外国兵役,并在约旦政府指示下拒绝离开该兵役,将丧失其国籍。 | 一般适用条款 |
哈萨克斯坦 | 卡兹21 | 撤回 | 参加另一国家的兵役、保安或警察,但国际条约规定的情况除外。 | 一般适用条款 |
肯尼亚 | 没有规定 | n、 a。 | n、 a。 | 没有规定 |
基里巴斯 | 1979年公民身份法第8(1)(e)条 | 失效 | 独立日(1979年7月12日)后成为公民的非基里巴斯血统的人如果在另一个国家的武装部队服役,则失去公民身份,除非总统根据内阁建议明确批准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科威特 | 库14(1) | 撤回 | 此人已在外国服兵役,并在科威特政府指示其退出兵役的情况下仍在该国服役。 | 一般适用条款 |
吉尔吉斯斯坦 | KYR 26 | 撤回 | 向另一国服兵役的人(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而执行公务的人除外)。 | 一般适用条款 |
拉脱维亚 | 第24(1)(2)条 | 撤回 | 未经拉脱维亚政府许可,在另一个国家(与之有双重国籍安排的国家除外)的武装部队、国内军事部队或安全部门服役的人员。损失不会导致无国籍状态。 | 一般适用条款 |
利比里亚 | 库22.1(c) | 失效 | 自愿在外国武装部队服役的人,除非总统授权。 | 一般适用条款 |
立陶宛 | 照明2(5)、24(4) | 撤回 | 未经立陶宛国家授权在另一国家军队服役的人员。 | 一般适用条款 |
马达加斯加 | 疯狂49 | 失效 | 此人在外国军队中担任职位,并在接到辞职指示后仍保持该职位。 | 一般适用条款 |
马里 | 《仲裁示范法》第251条 | 失效 | 此人在对马里进行敌对行动的国家的外国军队中任职。 | 一般适用条款 |
毛里塔尼亚 | 捷运33(3) | 撤回 | 此人是归化公民,在另一个国家服兵役。期限:入籍后20年内。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密克罗尼西亚 | 公民身份和归化法<;a4>;206(1)(c) | 撤回 | 因在另一州的武装部队服役而丧失公民身份(在美国武装部队服役除外) | 一般适用条款 |
摩尔多瓦 | 摩尔23(1)(b) | 撤回 | 一个人自愿加入外国军队服役。 | 一般适用条款 |
黑山 | 周一24(7) | 撤回 | 此人也是另一个国家的公民,并自愿在该国军队中服役。 | 一般适用条款 |
摩洛哥 | 铁道部19(5) | 撤回 | 此人为外国军队服役,并在收到政府停止服役的通知后6个月内未停止服役。 | 一般适用条款 |
纳米比亚 | Const 4(8)(b),NAM 7(3)(e)-(f) | 失效 | 此人是归化公民,未经部长书面许可,在与纳米比亚交战的另一个国家的武装部队或任何其他武装部队服役。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荷兰 | 净15(1)(e) | 失效 | 一个人是另一个国家的公民,自愿为敌对国家的军队服务。如果一个人因此成为无国籍人,该条款不适用。 | 一般适用条款 |
尼日尔 | 晚上35点 | 撤回 | 在外国或外国军队中担任要职的人,或代表外国管理信息的人,尽管有放弃该职位的指示,但仍保留该职位。 | 一般适用条款 |
巴拿马 | 常数13 | 失效 | 此人通过入籍成为公民,并向敌国提供服务。损失可能导致无国籍状态。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巴布亚新几内亚 | 宪法第70(1)(e)条 | 失效 | 在外国武装部队服役自动丧失公民身份,除非国家元首根据国家执行委员会的建议明确批准。 | 一般适用条款 |
菲律宾 | 第63号联邦法,第1(4)条 | 撤回 | 向外国武装部队提供服务或接受其委托的人员(经菲律宾同意提供服务的除外)。 | 一般适用条款 |
卡塔尔 | QAT 11(1) | 撤回 | 一个人加入了另一个国家的军队,尽管有停止征兵的命令,他仍然坚持征兵。 | 一般适用条款 |
罗马尼亚 | ROM 25(1)b | 撤回 | 在罗马尼亚与之断交或处于战争状态的国家的军队中服役的人。 | 一般适用条款 |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 STP 12(c) | 失效 | 自愿到另一个国家服兵役的人。 | 一般适用条款 |
沙特阿拉伯 | 秀13(b) | 撤回 | 未经沙特政府许可在任何外国政府的武装部队工作的人。在公民身份被撤销之前,此人将被给予3个月的警告。 | 一般适用条款 |
塞舌尔 | SEY 11A(b) | 撤回 | 此人是未经事先书面许可加入非塞舌尔武装部队的归化公民。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所罗门群岛 | 《2018年公民法》第25(2)、(3)条 | 撤回 | 未经部长事先同意进入另一国武装部队的人,除非另一国法律强制这样做。在与所罗门群岛交战的国家的武装部队中服役的人。适用于所有公民,但撤销公民身份的决定不能使人成为无国籍人:第26(2)(b)条 | 一般适用条款 |
索马里 | 高级官员10(c) | 失效 | 自愿在外国武装部队服役的人,尽管有辞职指示,仍继续留任。 | 一般适用条款 |
南非 | SA 6(3) | 失效 | 此人是归化公民,并在另一个国家的旗帜下参与共和国不支持的战争。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西班牙 | SPA 25(1)(b) | 失效 | 除出生(“德·奥利金”)外获得公民身份并自愿在另一国家军队服役的人。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苏里南 | 苏尔11(5)、苏尔11a | 失效 | 未经苏里南许可进入另一国家服兵役。损失不会导致无国籍状态。 | 一般适用条款 |
叙利亚 | 叙利亚共和国21(d) | 撤回 | 此人曾在与叙利亚处于战争状态的国家从事任何活动或工作。 | 一般适用条款 |
塔吉克斯坦 | 泰姬陵23 | 撤回 | 已进入另一国家服兵役或安全部队的人员。 | 一般适用条款 |
多哥 | TOG 27 | 一个人在另一个国家的军队中占有一个职位,尽管有放弃该职位的指示,他仍保留该职位。 | 一般适用条款 | |
突尼斯 | 屯31 | 撤回 | 一个人在外国服兵役,并在接到命令时不离开兵役。 | 一般适用条款 |
土耳其 | TUR 29(c) | 撤回 | 未经土耳其允许,自愿在另一个国家的军队服役的人。 | 一般适用条款 |
土库曼斯坦 | 图尔17 | 撤回 | 一个人在另一国服兵役、保安或警察(国际条约规定的情况除外)。 | 一般适用条款 |
乌干达 | UGA 17(1)(b) | 撤回 | 自愿在与乌干达敌对或处于战争状态的国家的武装或安全部队中服役的人。 | 一般适用条款 |
乌克兰 | UKR 19(3) | 撤回 | 自愿到外国服兵役的人。损失不会导致无国籍状态。 | 一般适用条款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阿联酋15(a) | 撤回 | 未经允许为任何外国服兵役,并在被要求时拒绝放弃兵役。 | 一般适用条款 |
美利坚合众国 | INA 349(3) | 撤回 | 如果外国武装部队参与了针对美国的敌对行动,或该人担任委任或非委任军官,意图放弃美国公民身份,则该人加入或服务于该外国武装部队。损失可能导致无国籍状态。 | 一般适用条款 |
乌兹别克斯坦 | UZB 21 | 撤回 | 在外国服兵役、安全机构或警察的人。 | 一般适用条款 |
瓦努阿图 | 《公民身份法》第14(1)(c)条 | 撤回 | 如果一个人进入或在另一个国家的武装部队服役,则丧失公民身份,除非总理根据部长会议的建议明确批准。该规定不适用于双重国籍公民。 | 一般适用条款 |
也门 | YEM 19(a) | 撤回 | 此人是归化公民,未经事先授权在外国服兵役。 | 损失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 |
资料来源:Globalc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