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呼吁比利时给予欧盟求职者在该国停留合理时间寻找工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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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SchengenVisaInfo.com报道,根据最近的一份新闻稿,欧盟委员会要求比利时允许欧盟求职者自注册成为求职者之日起在该国居住长达六个月。
委员会的声明中写道:“法院认为,在东道国成员国注册成为求职者后的六个月是合理的。这应该使他们能够找到与其资格相对应的工作机会,并采取必要措施开始工作。”。
欧盟委员会已经就此事向比利时发出了合理的意见,因为它认为该国目前的规则违反了欧盟法律。
此外,欧盟委员会强调,所有欧盟公民都有权在另一个成员国居住三个月,只要他们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它进一步解释说,三个月后,成员国必须允许在其领土上寻找工作的欧盟求职者在就业服务机构注册后停留一段合理的时间。
在此期间之后,有人注意到,如果求职者希望停留更长时间,欧盟东道国有权要求他们证明自己找到工作的机会。
然而,比利时的法律要求来自欧盟的求职者在居住的前三个月后提供找到工作的机会证明,这使得他们很难找到工作并继续在该国居住。
欧盟关于此事的规则已于2020年12月得到法院的澄清。当时,法院认为比利时的立法和做法违反了关于寻找工作时在另一个成员国居留权的规定。
委员会已于2022年7月向比利时发出正式通知函。然而,后者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确保国家规则符合欧盟法律。
比利时现在有两个月的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允许欧盟求职者在找工作时在该国居住一段合理的时间。如果没有,委员会可以决定将案件移交给法院。
>;>;gt;6个提供求职者签证的欧盟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