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新公司法
新的瑞士公司法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瑞士公司根据新公司法调整其章程和条例的过渡期为两年,从新公司法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条详细说明了为遵守新立法而对公司章程进行的主要修订。本文涵盖非上市公司。
关键更改
股本和股权分配–更大的灵活性
外币
股本可以以批准的外币(欧元、美元、英镑或日元)计价。这已经被允许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尤其与外国集团的瑞士子公司有关。
标称值
股票的票面价值可以是大于0瑞士法郎的任何价值,从而可以无限分割股票。
大写字母带
介绍了“资本带”的概念。它允许董事会在五年内增加或减少高达50%的股本。
中期股息支付
当满足某些条件时,明确允许从本财政年度的利润中支付股息。
股东大会——现代化
股东大会可在以下时间举行:
通过电子方式(虚拟会议),只要满足某些条件;
同时在不同的地点;
瑞士境外;
书面形式,通过圆形分辨率,以“湿”墨水版本或电子形式。
股东权利——加强
将项目列入议程和提交动议的门槛降低到持有至少5%股份的股东。
持有10%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之外向董事会提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在四个月内得到答复。
持有5%以上股本或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账簿,但须遵守公司的合法保密利益。
董事会——增加职责
董事会在以下方面的职责有所增加:
股东大会的召开。
当股东大会使用视听手段时,董事会必须确保会议的正确召开:
必须确定参与者的身份;
大会上的讲话必须进行现场直播;
技术问题(如有)必须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中提及,而股东仍对自己的硬件/软件负责;
除日期和时间外,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通知还应包括股东大会的形式和地点。
对公司偿付能力的监控。
瑞士立法对董事会监控和管理公司财务状况使用了三个警告阈值:
破产风险;
资本损失;
过度负债。
预警系统现在要求董事会密切监控公司的偿付能力,并在必要时迅速采取行动。
在“资本损失”的情况下,即使在索赔从属的情况下(至少在解释索赔严重性的阶段),也需要由持牌审计师进行有限的审计。
在有充分理由担心过度负债的情况下,如果有足够多的债权人同意其债权的从属关系,并且在短期内(但不超过中期账目审计后90天)有合理的重组前景,则可以推迟向破产法院发出通知,只要债权人的债权不因任何此类延期而受到损害。
破产延期不再可能;因此,暂停重组是法院批准的唯一重组程序。
利益冲突披露和措施。
法律明确规定,董事会成员和执行管理层必须立即将任何利益冲突告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