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预算中宣布并在上个月的主权报告中详细说明的对英国非本土和遗产税制度的拟议修改,如果获得批准,将对非英国籍(或被视为英国籍)且目前居住在英国的英国国民(海外)签证持有人或计划移居英国相当长一段时间的英国国民签证持有人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预算提案,英国政府将废除“非本土”税收制度,该制度目前适用于居住在英国但非英国籍的个人,并在长达17年的时间内为其未支付的外国收入和收益(FIG)提供英国税收保护。
从2025年4月6日起,汇款基础将被新的“四年制”所取代,只有在至少10个英国纳税年度内没有英国居民的新移民才能使用该制度。在这四年期间,FIG将完全免除英国税收,可以被带到英国而无需缴纳英国税款。但在英国税务居民身份超过四年的个人,无论其户籍身份如何,都必须为其FIG缴纳英国税。
政府还提议将英国遗产税(IHT)从基于户籍的制度转变为基于居住权的制度。IHT的收费比325000英镑的免税门槛高出40%。目前,非英国籍个人仅在位于英国的资产以及与英国住宅房地产相关的某些类别的非英国籍资产的IHT范围内。
从2025年4月6日起,如果个人在英国居住了十个纳税年度,以及在其不再是英国居民后的十年,则IHT将仅由全球资产受IHT约束的居住地决定。
根据他们何时移居或移居英国,BNO签证持有人将能够从FIGs的四年窗口期中全部或部分受益,但除非他们现在计划得当,否则一旦他们在英国居住10年,他们就有可能在全球资产上受到IHT的影响。
目前,即使委托人被视为居住在英国,在离岸信托内结算的海外资产的FIG也受到税收保护。但2025年4月5日之后创建的离岸信托将不符合这一保护的条件。FIG将归属于英国居民委托人,并在产生的基础上征税。
从IHT的角度来看,由非英国籍个人以外国资产结算的信托目前被视为“排除财产信托”(EPT),即使委托人后来成为英国籍或被视为英国籍。这意味着这些资产将永远不在IHT的范围内。
我们的建议是,在详细的立法草案公布之前,任何BNO签证持有人现在将其海外资产结算到EPT可能会有明显的优势,因为其中可能包含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的反避税措施。
信托应具有灵活性,并提供明确的退出策略,以防在获得更多详细信息后需要清盘或重组。
我们还建议,任何在海外居住数年且不打算恢复英国居留的英国外籍人士,应借此机会确定他们是否已离开英国“原籍地”,并获得外国“选择地”。获得有利于外国“首选住所”的法律顾问意见,将使他们能够将其非英国所在地资产结算到EPT中,并将其永久置于IHT范围之外。
我们采访过的一些英国外籍客户认为,拟议废除英国户籍制度将使他们受益于新的“10年规则”,根据该规则,连续10个纳税年度非英国居民的个人将不再面临其全球资产的IHT。我们并不认同这种乐观态度。
政府在预算日发布的技术说明表明,在确定IHT责任时,可以与居住或非居住一起使用另一个联系因素。如果“户籍”被废除,那么唯一的其他标准将是“国籍”。这意味着英国国民无论其居住地如何,其全球资产都将受到IHT的约束,这将扩大而不是缩小现有IHT制度的范围。
英国首相里希·苏纳克宣布将于7月4日举行大选。随着工党在民意调查中遥遥领先,未来的工党政府似乎不太可能同意一项改变,即当富裕的非居民在英国已经不缴纳(或很少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时,免除他们对IHT的责任。
只有在立法草案公布后,才能全面了解预算案提案的影响,但这可能已经太晚了。我们认为,在经过尝试和考验的现有制度下建立确定性要比听天由命安全得多。当然,任何可能受到提案影响的BNO签证持有人或英国侨民都应作为紧急事项审查其结构。请联系离您最近的主权办公室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