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关
入境前,外籍访客须向海关申报所有应纳税物品。海关有权要求旅客打开行李物品进行查验。在东、西马间旅行不征收关税。
外籍访客携带的平时经常使用的下列私人物品免纳关税:酒类(不超过1公升)、香烟(不超过225克,相当于200支)、火柴(不超过100根)、化装品、香皂、牙膏、新衣物(不超过3件)、新鞋(不超过1双)、用于保健和清洁使用的便携式电动商品(每种不超过1件)、礼品(价值不超过400马币)、私用便携式商品和设备。
免税商品包括:自来水笔、打火机、书籍、报刊杂志、香水、化装品(不包括扑粉)、便携式收音机、手表、照相机、摄相机、电脑、渔具、球类(除高尔夫球)、各种音乐器材(除钢琴)等。
如访客携带私用应税物品且入境不超过3个月,在海关交付一定数额保证金后可以将有关商品携带入境。保证金在访客出境时返还。
具体事宜可咨询马来西亚皇家关税总局。电话:00603-88822413、88822412;传真:00603-88895884;E-mail:upa@customs.gov.my。
二、检验检疫
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马来西亚政府对进口动植物实施检验检疫。如携带动植物入境,需事先向马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进口许可证并在入境时遵守各项检验检疫程序。
如,携带猫、狗等宠物入境,需事先取得马政府兽医部门颁发的进口许可证和国内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和疫苗接种证明。宠物入境后不得立即领出,需经过规定的隔离期后,方可领出。
三、金融管制
(一)无论是马来西亚居民还是非居民,每次出入马来西亚所携带马币不得超过1000令吉。
(二)无论是马来西亚居民还是非居民,携外币或旅行支票入境数额不受限制,但非居民如携带外币或旅行支票数额超过10000美金需向海关申报。
(三)非居民携带外币或旅行支票出境,如数额在入镜时申报的数额内,不受限制。
(四)如需携带超过数额限制的现金或旅行支票出境,需事先向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取得书面许可。
马来西亚第二家园移民申请条件:
1.定期存款50万马币(50岁以上为35万马币)
2.家庭月收入不低于1万马币
批准后:
在马来西亚存款30万马币(50岁以上为15万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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