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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政党制度

马来西亚政党制度的形成是东西方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一方面,在殖民统治时期,英国从自身利益出发对马来亚进行了制度移植,在非殖民化过程中,马来 (西)亚主要政党顺势而生;另一方面,本土因素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深刻的塑造作用,从而使政党制度这一最重要的现代性因素逐渐适应后殖民时代马来西亚的社会政治发展。

 

马来西亚的政党制度是较典型的一党优势制,巫统自独立以来一直主导着国家政权。

 

①这种政党制度的族群性非常突出,执政联盟中的巫统、马华公会与印度人国大党分别代表着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三大族群,彼此之间界限分明。三大族群政党的结盟关系,从独立前夕的“马华印联盟”到上世纪70年代建立的“国民阵线”,一直延续至今。在某种意义上,马来西亚政党制度的形成是东西方政治文化共同作用的结果,是西方的制度嫁接并接受本土化改造的过程。

 

与西方国家的传统政党相比较,马来西亚政党的产生模式很不相同。西方国家属于原生型,其政党是本国内部因素自主推动的结果,即大多是在体制内产生的, 在政治发展次序上是先有国家后有政党。这些政党都是以争取选票为目的的典型的议会民主型政党,政党之间通常是和平与合法的竞争关系。而马来西亚更接近于次 生型,即政党主要是在外部政治因素的强烈刺激下产生的,尤其与殖民统治导致的深刻社会变化有关。当然,它们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马来亚政治精英仿效西方政治运 作的结果。

 

②就政治发展次序而言,在马来亚是先有政党后有民族国家,马来亚的独立离不开这些政党的领导作用。鉴于它们与英国殖民当局之间主要是和平交接关 系,它们大都不是体制外政党。

 

一、 英国殖民统治的双重影响

 

正如马克思关于殖民主义的论断——英国殖民者要在印度完成破坏“亚细亚社会”和建设西方式社会的双重使命,在马来亚也是如此。英国人的建设性集中体现 在它们遗留的制度遗产上,其中马来亚政党制度就滥觞于非殖民化时期。马来亚政治精英在对殖民时期的政治遗产进行本土化改造后,使民主与权威因素同时为当代 马来西亚的政治稳定提供支持,从而形成介于两者之间的政治体制。英国的制度移植与本土政治精英的积极承应,对于马来西亚议会民主政体的建 立具有关键意义,1957年的《马来亚宪法》就是这一互动的结果。英国历史学家尼尔·弗格森甚至断言:“如果没有英帝国统治的影响,很难相信议会民主制度 能够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纳”。客观上,殖民地经历使马来西亚继承了英国政治传统中基本的民主机制,数十年来这些机制仍然存在,只是 被略作修改而已。近代马来亚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而是和菲律宾、印尼一样,经历了一个殖民主义的强制整合过程。1824年英国政 府从荷兰手中得到马六甲,1896年将马来半岛的霹雳、森美兰、雪兰尔和彭亨等四个地区并为“马来联邦”,1914年又将丁加奴、吉兰丹、吉打、玻璃市及 柔佛等地划入“马来属邦”,直到1920年英国人才以直接统治方式或间接统治方式完全控制了东马和西马。英国人不但在殖民地建立起有效的官僚体系,还通过 教育机构进行观念输入,从而在马来亚造就了一批世俗精英,这对马来亚主要政党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受过英式教育的精英们在为马来亚的政治发展注入若干民主元素的同时,仍然难以摆脱本土文化的塑造作用。

 

从社会结构上看,殖民统治也在很大程度上缔造了一个多元族群与文化的马来亚,即形成了马来社会、华人社会和印度人社会等亚文化结构。英国当局为了使殖 民地经济从属于帝国的战略需要,在马来亚大规模开采锡矿和建立橡胶种植园。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使得华人及印度人大量移入,从而使马来亚的人口结构迅速发生变 化。尽管各族群在经济结构中处于不同部门,但彼此的资源竞争和冲突仍然不可避免,从事经商、采矿和经济作物种植的移民们比从事传统农渔业的马来人经济地位 要高得多,但后者可以享有更多政治权利。英国殖民者运用分而治之策略进行统治,刻意强化族群间的差异并使之制度化,这加剧了族群间的不信 任。在殖民地的统治秩序中,马来社会的传统统治者(即苏丹)仍然可以保留部分权力,马来人也可以在土地、教育或进入公共机构等方面拥有特权。华人精英则被 授权管理规模不断扩大的华人社会,印度人也存在类似情况,英国殖民者则以仲裁者或保护者身份,从各族群的相互隔离中受益。 随着19世纪70年代华民护卫司的陆续设立,殖民当局对华人的直接统治逐渐加强。英国是操纵国际均势的老手,它在殖民统治中运用的分而治之政策与均势策略 一脉相承。后来日本占领当局对马来人和华人更是实行赤裸裸的分而治之,这些外来强权因素对当代马来西亚政党制度的形成产生了深刻影响。与仍然保留着传统社 会结构的马来人相比,华人和印度人社会的阶级分化更为现代,形成了买办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等阶级或阶层。尽管几个族群共处于同一政 治单位中,但彼此并未发生混合,而是被分割成几个能够独立行动的社群。他们被整合在同一国家体制控制下的市场中,但在文化、宗教和社会生活等层面仍然保留 着极大多样性。这种高度异质性的社会结构至今仍然是影响马来西亚政治稳定的基本因素,也是一系列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族群主义模式由此滥觞。族群差异包含着 复杂的社会政治意义,在族群政治模式下,族群性在后殖民地时代继续为马来西亚主要政党提供合法性支持。

 

在马来亚,左翼政党的形成早于其它类型的政党。1930年,马来亚共产党在森美兰州成立,它是最早主张摆脱英国殖民统治的政治组织。马共系共产国际成 员,党员多为华人,在1942年日军入侵后曾领导马来亚人民抗日军进行游击战,并与英军一度合作。但在二战结束后,马共被迫以武装斗争方式反抗英国提出的 “马来亚联合邦”计划,遭到殖民当局的镇压。在冷战的背景下,马共与殖民当局的斗争是世界范围内意识形态对峙的一个缩影。马共的武装斗争最终被镇压下去, 但它对于马来西亚政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某种激励作用,同时也表明激进左翼的政治力量难以在马来西亚政治发展中起到主导作用。二战结束后,马来亚共产 党一度控制了一些城镇。随着冷战大幕拉开,马共与英国当局关系的破裂不可避免。1948年,针对马共的武装活动,殖民当局宣布马来亚进入“紧急状态”,并 一直延续到马来亚独立后。1953年,马共游击队撤至泰国南部。直至1989年,马共才与马、泰两国政府签署和平协议,放弃武装斗争。除了阶级因素外,巫 统政府与马共之间的冲突在一定程度上也带有族群色彩。第一个马来人政党“马来青年同盟”(KMM)同样属于左翼,它成立于1938年,在日军侵入后被占领 当局解散。1945年,具有亲印尼倾向的马来亚国民党在霹雳成立。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这些左翼政党造成的压力,使英国当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容许民族主 义政党的出现,并逐渐把后者视为马来亚独立后可信赖的受托人。1949年,英国殖民当局设立“社区联络委员会”,鼓励各族群上层精英组建政党,以便为和平 解决马来亚问题创造条件。英国认为在马来亚建立基本民主制度符合自身的长远利益,这对族群性政党的建立产生了某种推动作用。

 

当战后英国重返马来亚时,世界格局以及东南亚形势都已发生重大变化,被战争激起的族群性政治动员持续加强。马来亚的现代性社会结构开始萌发,政党等现 代性政治因素逐渐形成并开始发挥作用。太平洋战争严重冲击了英国在马来亚的殖民统治体制,马来亚的族群冲突加剧,马来人民族独立意识增强,华人则加速转向 本地化。鉴于殖民主义最终将因成本增大和合法性下降而遭抵制,英国企图在维持专制秩序与推动民主之间寻求折中,从而造就了马来亚兼具传统权威与选举权威的 混合性政治制度。英国工党政府试图通过自上而下的“民主化”改革,在“非殖民化”政策下以自身偏好影响马来亚的政治进程。为了更有效地统治马来 亚,1946年英国当局推出了马来亚联盟(Malaya Union)计划,将马来亚十一个地区合并为以英国总督为首的统一联邦,苏丹原有的统治权移交给英国总督,并赋予非马来人平等公民权。尽管该计划对于马来 亚的政治发展具有一定进步意义,但却遭到马来民族主义者的强烈抵制,尤其是公民权的开放使马来精英产生危机感。马来社会主流报纸《马来先锋报》呼吁,这一 计划将使马来人处于危险之中,马来社会必须积极行动起来。巫统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了,它使马来社会在独立斗争中的组织化得到加强,并迅 速掌握了相对于其他族群的话语优势。1948年,英国殖民当局被迫与苏丹、巫统精英达成妥协,以马来亚联合邦(Federation of Malaya)取代原来的马来亚联盟计划:在马来亚仍要建立一个统一国家,但以英国高级专员代替殖民总督,苏丹继续拥有原来的统治权,并成立马来统治者会 议;马来人特权得到承认,而非马来人获得公民权则变得十分苛刻。这表明英国再度乞灵于分而治之策略,恢复了通过马来传统精英所进行的间接统治,马来人与非 马来人之间的政治不平等——类似于某种意义上的主客关系被保留下来。

 

构成后殖民时代马来西亚政党制度的主要政党都是这一时期陆续建立的,他们与殖民地民族主义意识的觉醒直接相关。早期民族主义的政治动员与政治参与对于 马来亚政党制度产生了深刻影响,在后来确立的一党独大格局中,巫统并不能完全垄断政治权力,它也需要对其它政治集团的意见作出某种回应。巫统是由包括马来 传统精英、知识分子在内的民族主义者创立的,它很快成为英国殖民当局的主要谈判对象,对英国当局的马来亚政策产生了很大影响,例如马来亚联盟计划的夭折。 这也刺激了非马来人政治精英对本族群前途的关切,马华公会和印度人国大党也先后成立。其中,成立于1949年的马华公会由各类华人商会、行会和同乡会组 成,一开始只关注紧急状态下华人的社会福利等问题,直到两年后才开始向政党转变。英国殖民当局希望马华公会能够冲抵马来亚共产党对 华人社会的影响,而华人经济精英们也意识到他们与巫统及其代表的马来官僚精英利益更为一致,也希望与华人左翼力量划清界限。这些族群主义政党的成立,以及 选举制度的引入和扩大,为马来亚主要以和平方式摆脱殖民统治创造了条件。1951年,马来亚举行首届地方议会选举,这可部分归因于英国的“主动”安排。早 在19世纪60年代,英国就在其直辖的海峡殖民地成立了咨议会。70年代,霹雳邦也成立了职能类似的参议会,这是马来联邦中的第一个立法机构。90年代, 柔佛邦产生了马来亚历史上第一部宪法。

 

在多元社会模式下,马来亚主要族群势均力敌,在政治运作进程中进行博弈。为了延长对马来亚的殖民统治,英国人利用马共的武装活动、族群冲突等不稳定因素,对马来亚新生的族群政党施加影响。在殖民当局压力下,巫统领导人、贵族出身的拿督翁(Onn bin Jaafar)提出巫统应向温和的非马来人开放。在遭到党内保守势力的反对后,拿督翁退出巫统,创立了标榜非族群性的马来亚独立党。这个党一开始就是一个 策略性产物,并不能真正把非族群性坚持下去。而族群模式一开始就显示出强大生命力,其关键在于它通过精英合作较为成功地解决了各族群的利益分配问题。尽管 马来亚独立党得到英国当局的支持,例如在委任的立法议员中占有近一半,但巫统与资金充裕的马华公会进行合作,仍然赢得了1952 年吉隆坡市等地方议会选举。而拿督翁所代表的非族群路线因难以深入基层而无法进行有效的社会动员,最终趋于式微。独立党在地方议会选举中失利,随即于 1953年解散。1954年拿督翁另立马来亚国家党,并重返族群路线,但在其后举行的自治大选中仍遭惨败。1953年,巫统与马华公会正式结盟;次年,印度人国大党也加入进来,马华印联盟的制度架构最终形成,从而奠定了当代马来西亚政党制度的基础。

 

各族群精英策略上互有所求,三大政党共同加入到争取马来亚独立的历史进程中,英国当局不得不接受族群合作的现实,同意马来亚尽快实现自治。除了拿督翁 领导的国家党以外,殖民当局也开始主动吸收联盟党领导人,以更好地控制马来亚独立进程。1955年,马华印联盟赢得了马来亚联合邦立法会议选举,在52个 民选议席中一举获得51席;并在殖民当局监督下,首次进行了权力分配。尽管当时马来选民在全部选民中超过八成,但巫统为了战胜同样基于马来人的国家党,在 议席分配上与马华公会达成妥协。1957年,马来亚联合邦宣布独立,联盟党继续执政,从而成为马来西亚政治发展的主导力量,一党独大制的历史合法性由此发 轫。影响马来西亚政治合法性的因素大都可以追溯到独立前夕,例如由各族精英缔结的作为族群关系基础的所谓社会契约,使马来人与非马来人的政治联盟成为可能。

 

综上所述,在马来西亚政党制度形成初期,殖民性的社会结构尚未完全解体,英国当局作为一直在场的权威者,发挥了选择与规制作用。殖民权威坚决压制可能威胁自身利益的左翼政治力量,大力扶植亲英的政党精英,权力交接过程没有发生激烈的社会政治震荡。针对马共武装斗争的威胁,英国政府在马来亚采取镇压与怀 柔并用的策略,为族群政党登上历史舞台创造了条件。到1952年,殖民政府逐渐掌握了主动权。马来西亚政党制度的内化贯穿于整个非殖民化过程中,但移植性 的一面同样不容忽视,这主要是指英国施加的制度性影响,两者共同作用于马来亚的政治发展。在殖民机构主导下,君主立宪制以及选举制度在独立前夕建立起来, 并成为后殖民时代最重要的制度遗产。立法机构的存在,为马来亚实现和平独立奠定了基础。当时两大阵营的对抗在东南亚地区日益展开,英国的马来亚政策不可避 免地受到影响。从自身利益出发,英国政府不会允许左翼政党主导或者打乱英国的制度安排,而只会选择具有亲英反共倾向的族群政党为其合作对象。在温和的受过 英式教育的马来民族主义者看来,殖民权威不能迅速撤离。巫统主席拿督翁认为,马来人要捍卫自己的利益,就离不开英国政府的同情和支持;过于突然的独立将导 致马来人在政治经济上都受到华人的控制。

 

作为体制外政党,马来亚共产党在紧急法令下遭到镇压。殖民当局1948年制定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后来成为马来西亚内部安全法的基础,它实际上使政府可 以不经审判就逮捕异议分子。与马共类似的具有共产主义或左倾色彩的政党都被取缔,这使它们无法在独立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除马共外,被指受到马共渗透的马 来亚国民党、马来亚民主同盟等左翼政党,也在1948年《紧急状态条例》颁布后被镇压。不过,它们的领导人后来又参与创立了其它左翼政党。但其斗争还是对这一历史进程产生了影响,殖民当局在马来亚独立问题上不得不考虑人民的力量,在某种意义上也推动了马来亚议会民主制的发展,英国当局希望它能够降低暴力斗争的吸引力。

 

族群政党联盟的形成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各族政治精英们理性选择的结果,或者说它是一种“精英包容体制”,它使马来亚没有象印度次大陆 那样陷入分裂。这个族群政党联盟主要以议会斗争与和平谈判来争取独立,它使超族群的政治共同体意识,即马来亚国家意识开始形成。正是在争取马来亚独立方面的历史功绩,使执政联盟与反对党相比拥有先天的合法性优势。尽管巫统在执政联盟中一开始就占有优势,但这种优势还算不上支配性的。各族政治精英在利益妥协 基础上达成所谓的社会契约,巫统放弃了最初的“马来人的马来亚”,但马来人特权必须保留;非马来人在承认马来人特权的前提下,更容易获得公民权。这些都体 现在由马华印联盟参与制定的《马来亚宪法》中,尽管存在着争议,但它对稳定族群关系具有基础性作用。主要族群及其政治精英们互有所求,马来亚的政治架构一 开始就建立在这种“予取”政策以及“公平交易”原则之上。

 

二、 本土因素的塑造作用

 

尽管马来亚建立起源于英国的基本民主制度,但民主理念及民主实践却并不理想。这是因为,无论外来文化的冲击力多么锐利,本土文化很少完全屈从。尽管殖 民主义使马来亚的政治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但传统因素并没有因此而消失,无论是马来人还是非马来人,社会成员的绝大多数仍然受制于本族群的固有文化, 即使那些受过英式教育的政治精英们也不例外。马来人历史上深受印度及中国文化的影响,但随着15世纪马来半岛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国——马六甲王国的兴起, 马来居民纷纷皈依伊斯兰教,这个伊斯兰教本地化的过程使伊斯兰教与马来人的身份认同紧密联系在一起。而马来西亚华人大都是近代中国南方移民的后裔,他们传 承着中华文化,至今马来西亚拥有海外最完整的华文教育体系。印度人则主要是来自印度南部的泰米尔人,生活在印度式村社中,大都信仰古老的印度教,对于母国的文化仍然抱有强烈认同。在马来亚独立过程中,随着国际政治形势的巨大变化,马来西亚华人和印度人逐渐实现国家认同的转变,即由 认同母国转向当地化,但他们对马来西亚的忠诚仍然受到怀疑。作为亚洲人,三大族群有着某些共同的价值观念,例如对社群的忠诚、现代政治意识的缺失,这就使 得选举和议会政府仅仅提供了合法的形式,而公民文化和参与民主却远未成熟。

 

在马来西亚三大文化源流中,马来—伊斯兰传统是最主要的政治文化来源。伊斯兰教的政治参与倾向比较突出,但在伊斯兰与民主的关系问题上历来存在争议, 一些学者认为伊斯兰教与世俗民主不相容,世界上很难找出一个符合自由民主标准的伊斯兰国家。马来半岛的居民逐渐伊斯兰化后,苏丹成为政教合一的统治者,也 是权威崇拜的主要对象。马来社会长期存在着以不同层级间的庇护关系为基础的专制统治,在苏丹以下还有地方首领以及世袭贵族,而处于最底层的是一向顺从统治 者的马来农民。马来农民总是尽量避免与权势者发生正面冲突,他们的反抗通常是在外围或暗地里进行,例如不合作、耍赖、阳奉阴违等。参见James C. Scott, 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Peasant: Rebellion and Subsistence in Southeast Asia,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6, pp.187~233.在殖民统治时期,殖民者需要得到以苏丹为首的传统精英的合作,马来人的社会结构基本未触动。在非殖民化时期,很多传统精英加入巫 统,巫统的政治运作也必然会受到马来社会的制约。在巫统领导人的第一次更替中,东姑·拉赫曼取代拿督翁离不开传统统治者的支持。随着独立后马来西亚威权主 义的发展,马来人加入巫统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得到庇护。这种渴望从政治权威那里得到庇护的政治心理,尽管有利于维护政治秩序,但却不利于社会变革的发生。

 

对于非马来人而言,近代以来他们把母国的传统文化通过大规模的人口迁移输入马来亚,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移民社会。华人移民不但带来了儒家的宗法政治理 念,中国式的社会政治结构也落地生根。一是得到英国殖民当局公开承认的“甲必丹”(即首领)制度,华人首领在本社群中进行家长式统治;其二是默许存在的私 会党组织,它们早期的政治意识受到清朝时期流行于中国南方的天地会影响,组织结构带有明显的封建性。华人社会还有为数众多的建立在地缘、血缘和业缘基础上 的会馆,后来它们的作用逐渐超过私会党,组织网络也趋于严密。这些社团在调整和规范华人社会的阶层关系与利益分配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对于后来马华公会的建立及运作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实际上,在英国殖民统治后期出现的一些马来亚华人政党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政党政治的延伸。20世纪初期中国同盟会便在马来亚开展活动,马华公会与中国国民党在马来亚的支部有着深厚的渊源关系,其创始人陈祯禄等人都倾向于中国国民党。而1926年成立于新加坡 的南洋共产党(马来亚共产党的前身),则明显受到中国共产党的影响。

 

在马来西亚政党政治的发展过程中,本土因素决不是消极的接受者。在殖民地的多元社会结构中,马来人、华人等几大族群的文化特征泾渭分明,自然进行的族 群融合十分有限。当这种认同差异作用于政治经济层面的竞争时,在外部权威因素(即英国殖民统治)干预下,政党精英们认为妥协与联合是避免族群零和博弈、实现利益共存的理性选择。尽管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族群间的张力,但与当时的非族群性政党相比,族群政党联盟的社会动员能力大得多,因而也更为适应马来亚独立的 需要。在殖民统治权威即将撤离、新的政治合法性认同尚未确立的条件下,族群政党联盟逐渐担当起整合殖民地社会的历史重任。新生的马来亚是一个异质性共同体,几大族群集团既有各自的具体利益,又有共同的根本利益,例如共同体的经济发展或政治稳定。它们之间的利益分歧与共性,成为马来西亚政党制度发展的基本制约因素。

 

三、 族群政党与马来亚和平独立

 

马来亚政党制度的初步形成,对于独立进程的均衡进行具有重要意义,这集中体现在参与主体的力量均衡性、获取独立方式的协商性以及各方利益的兼容性上。作为外来权威的英国殖民当局与本地的传统权威(苏丹)以及新兴的政党权威——巫统和马华公会,这几方面的力量对比相对均衡, 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独立进程的协商性,以及在议会民主制下各方利益的相容性。力量平衡所促成的政治妥协——其集中表现就是政治精英之间的策略协调,在特 定的历史条件下使马来亚的政治发展付出了相对较小的成本。而暴力革命方式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并不一定是发展中国家寻求现代化的万应灵药。如果没 有巫统等族群政党的建立及其对独立进程的积极参与,马来亚的独立将会推迟或遭到更大压制。更重要的是,这一过程将会充斥着更多的政治暴力,独立后长期的政 治稳定也是难以想象的。而那些强大的左翼政党,在某种意义上正是由于其强烈的反体制倾向而最终在现代化进程中被边缘化。在民族资产阶级或其它上层精英领导 下主要以和平方式取得独立,同样可以扭转社会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性质,只不过它们的表现形式可能不那么激烈。尽管左翼政党的历史作用不容否认,但族群政党 无疑是马来亚和平独立的直接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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