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八月三十日与孟加拉国签署全面避免双重课税协定。这是香港在全球范围内缔结的第47个CDTA。
该CDTA规定了两个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征税权分配,并将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纳税义务。孟加拉国是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倡议的经济体之一
根据该条约,香港公司可以享受双重税收减免,因为根据CDTA,在孟加拉国直接或扣除的任何税款都可以作为在香港就同一收入应缴纳税款的抵免,但须符合香港税法的规定。
香港—孟加拉CDTA还提供以下税收减免安排: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仕仁说:‘我完全相信,这项协定将进一步促进香港与孟加拉国的经贸关系,并为双方工商界做生意或投资提供额外的诱因。’。
CDTA将在两个司法管辖区完成批准程序后生效。就香港而言,当局会根据《税务条例》,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命令,由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方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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