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商业;经济发展局于2023年9月1日发表题为《香港引入专利箱税收倡议》的咨询文件。它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来源的知识产权收入提供优惠税收制度的建议。
此举是在2023-24年财政预算中宣布的,旨在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企业从事更多的研发和知识产权交易活动。
咨询文件建议合资格知识产权资产的范围包括:
在实施专利箱税制度后,将有24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在香港境内或境外颁发的专利和植物品种权将获得资格。在此期间之后,建议符合资格的知识产权资产将仅限于通过香港专利系统和植物品种保护系统提交的申请。
香港建议采用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的‘联系’方法,以符合资格的研究与发展比率作为计算符合资格的知识产权入息的方法;研发经费占研发经费总额的比例;D创建知识产权资产时发生的支出。
在计算连接比时,只有R&;D纳税人为开发知识产权资产而产生的与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资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将被考虑在内。合资格知识产权资产的购置成本不会被视为合资格支出。
在确定符合资格的支出时,将采用管辖权方法,其中包括研发支出;D纳税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外从事的活动,或外包给无关方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外进行的活动,以及外包给居民相关方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进行的活动。
合资格知识产权收入的范围将包括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展示或使用资产的权利方面,从合资格的知识产权资产获得的收入,或产品或服务的销售价格的相关比例,其中包括根据转让定价原则计算的可归属于合格知识产权资产的金额。
专利箱制度的优惠税率仍在考虑之中。8.25%的优惠税率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现有的大多数优惠税率,但政府也会考虑其他司法管辖区竞争专利箱制度下的优惠税率。
纳税人将被要求保留足够的信息来跟踪和追踪R&;D用于累计计算联系比率的支出和合格收入。一般来说,与专利箱税收优惠相关的任何税收损失都无法抵消按普通税率征税的收入。
咨询于9月30日结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计划在2024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立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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