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耳他立法结合了普通法和民法的特点,这增加了它对来自实行这两种法律制度的国家的个人的吸引力。
为了不仅吸引当地客户,而且吸引外国客户,2004年和2007年分别引入了信托基金和私人基金会,作为马耳他的法律工具。
信托和基金会被视为持有多种资产的灵活工具。
什么是信托,什么是基金会?
马耳他信托
2004年,马耳他实施了《信托和受托人法》,作为第一部规范国内信托的成文法。
信托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安排,根据这种安排,一个人(委托人)将资产转让给另一个人(受托人),后者对信托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受托人为他人(受益人,可能包括委托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持有信托资产。
随着时间的推移,信托有多种形式,其中一些最常见的形式是:
• 积累和维持信托
• 自由裁量信托
• 占有信托中的固定权益
• 可撤销信托
马耳他基金会
2007年,马耳他颁布了关于基金会的具体立法。随后出台了立法,对基金会征税进行了规范,这进一步加强了马耳他作为国际私人资产规划管辖区的地位。基金会被描述为信托的民法替代品。
信托基金与基金会的主要区别在于,在信托的情况下,清算人将资产定置给受托人以保留受益人的利益,基金会需要建立与创始人、管理者和受益人不同的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实体。
立法将注册作为一个前提条件来获得承认作为一个单独的法律人格,同时采取行动来保护每个私人基金会的隐私。这是因为,未经管理人、监管委员会(如果有的话)或法院事先书面同意,并且只有在确信第三方有合法权益查看这些信息的情况下,登记官拥有的任何文件才可供第三方使用。
为什么要建立信托或基金会?
信托/基金会可能有很多好处,这适用于在马耳他设立的信托基金和私人基金会:
保密: 基金会依据基金会的名称、注册地址、初始捐赠基金的描述以及其目的和对象。
在将资产结算为信托时,这些资产不再构成委托人财产的一部分。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而未来享有的权利则转移给受益人。
资产保护: 如果一个国家在政治上或经济上不稳定,则可以在海外设立信托/基金,并将资产转入其中(在转移之前应在本国采取专业建议)。 马耳他法律允许使用基金代替信托,作为债务证券化的适当工具。税收优惠:可以设立马耳他信托基金或基金会,利用符合标准的途径来最小化遗产税。推迟纳税事件或将税负转嫁到受益人身上,以更有利的税收政策进行继任计划:信托和基金会可以产生更大程度的隐私和灵活性。信托和基金会可以用来避免家庭财产的分离,防止继承人之间的纠纷。挥霍的受益人: 可以设立信托和基金会,通过将其利益限制在收入或资本上(至少在他们达到一定年龄或达到一定要求之前),防止鲁莽的继承人在父母去世时花费家庭财富。信托和基金会的起草方式可以使受益人“被排除在外”,例如,如果他们被宣布破产。一种照顾有特殊需要的个人和未成年人的解决方案: 信托和基金会可以用来为受益人作出特殊规定,在遗产人/创立者死亡时,他们将无法照顾自己,在合适的情况下,一个继承人应该更多地受益于定居者/创立者的死亡,因为他们需要更多的照料,及其相关成本。生活方式规划: 未结婚或家庭安排不直接的伴侣可能会发现,一些国家的法律制度没有为他们的死亡或分居提供适当的解决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专门起草的信托或基金会可以用来确保合伙人和这些合伙人的子女被视为清算人或创办人打算。
马耳他信托和基金会税收
信托税
根据马耳他税法,信托被认为是透明的,因为信托赚取并分配给受益人的收入在马耳他不征税。
基金会的征税
基金会可以被视为一家公司,它既居住在马耳他,又居住在那里,或作为信托:
信托征税
马耳他基金会可以不可撤销地选择将基金会视为信托,用于税收目的。
被视为信托的选择会带来有益的私人资产规划机会,特别是在创办人和受益人不在马耳他居住和/或居住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马耳他将不缴纳任何税款和/或关税。这适用于结算和有关收入,归因于基金会。
公司纳税
如果马耳他基金会决定作为一家公司征税,与马耳他其他公司一样,所获得的收入和/或收益将受到影响。 马耳他税收 在全球范围内,统一税率为35%。
然而,在有资格的外国或本地来源收入的分配上,受益人将有利于基金会缴纳的马耳他税的6/7,有效税率为5%。这假设受益人不是马耳他居民和/或居住地。
许多规则也可用于基金会和公司,其中包括:马耳他拥有完整的归责制度、参与豁免和获得适当的单方面协定,而且拥有广泛的双重征税条约网络。
如果信托的受益人不是马耳他居民,并且没有马耳他来源的收入,那么即使没有分配给受益人,收入通常也不会受到马耳他税的影响。
持续时间
根据马耳他法律,信托和基金会可以延续到成立100周年。
附加信息
如果您想了解有关马耳他信托和基金会的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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