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英美法系国家传统上使用信托,而大陆法系国家历史上使用基金会。许多民法国家的个人对基金会的概念更为舒适,因为它是一种他们熟悉的工具,而且通常被认为是更透明的。
马恩岛政府提供立法,规定在马恩岛建立基金会。
基础:关键特征
基金会是一个法人实体,独立于其创始人、官员和任何受益人。 基金会设立基金会,基金会致力于实现基金的目标。资产在基金会中成为基金的财产,无论是合法的还是有益的。
基金会与信托相比
可以提出有利于基金会而不是信托的论点,反之亦然。马恩岛是一个受人尊敬的司法管辖区,并提供信托或基金会的选择,无论哪种最适合于特定情况。
基础的吸引人的特点
基金会提供了许多重要而独特的特征:
其中包括:
基金会在大多数欧洲国家和大多数南美国家都得到法律认可。基金会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基金会是注册实体,因此相对透明。在复杂的交易过程中,金融机构和当局可以有优势。法律收费可以被置于一个基础上,并且可以被记录。受益人的删除或增加可以通过宪法文件的修改来执行。被质疑为“假”,因为它定义了法律,有自己的法律人格。
将基金会用于商业目的
一个基金会的商业用途可以通过插入一个或多个基础公司,拥有100%的股份由基金会。这提供了所有的保护和基础的优势,同时允许各种各样的业务由底层公司来实施。
基金会的额外好处
基金会权力修正案
基金会可以用这样的方式写成,给创建者和受益人特定的权利。在基金会的生活中,这些权利可以改变,以考虑环境的变化。在处理控制时,需要考虑税收方面的影响,但在其生命周期内有可能改变基础规则。
家庭基金会
许多家庭的有益益处是,基金会通过对规则的简单修改,允许受益人纳入或排除。它也是 在受益人获准成为受益人之前,可能需要额外受益人签署《基金会章程》。这是一个重要的控制,当家庭有鲁莽的家庭成员或非常具体的控制是需要从财务角度。
孤儿车
基金会在其生命期内可能没有任何股东和/或任何受益人。创始人可以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成立基金会,但可以在将来设立一个或多个程序来指定一个或多个受益人。这对于寻求资产证券化工具的金融机构非常有用。 基金会可以像一个“目的信托”,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指定一个预期的利益。
因此,资产可以以透明的方式持有,没有所有者,这有助于保密,而且规则将在以后修订,以增加一个或多个受益人。
曼克斯基金会
马恩岛政府Tynwald于2011年11月通过了《2011年马恩岛基金法》(“法案”)。
曼克斯基金会具有以下特点:
法律地位
曼克斯基金会具有法律人格,能够起诉和起诉并持有其资产以实现其目的。 所有有关资产的基础和对其目的的奉献的法律问题都是由曼氏法专门管辖的,外国法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被排除在外。
创造
基金会必须有一个注册代理人,以在马恩岛提供公司服务,如DIXCART。曼克斯基金会的创立是通过注册,然后以适当的形式向注册官申请。这些信息需要由注册代理人存档。
管理
管理是由一个理事会,它是管理基金的资产和执行它的对象所需要的。 理事会成员可以是个人或法人团体。有保存足够会计记录的要求。 注册代理人必须被告知记录的保存地点,并拥有获取信息的法定权利。 要求提交年度申报表。
马恩岛基础的监督
马恩岛基金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与其他一些司法管辖区的基金会不同,马恩岛基金会并不总是需要监护人或执行人(非慈善目的除外)。 创办人可以任命执行人,如果他们愿意这样做,执行人必须根据法案和规则的条款行使其职责。
主要潜在效益
马恩岛基金会提供以下潜在利益:
资产保护有效的税务计划对可持有的资产或持有资产的公司没有限制潜在的可扣税捐赠对所持资产的税务负债进行整体减少结构化管理。
摘要
马恩岛的基金会是为那些对这种交通工具更满意的家庭和个人提供的,而不是普通法信托基金。 基金会在财富规划和资产保护方面提供了另一个有用的工具。
附加信息
如果您需要有关马恩岛基金会的其他信息,请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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