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系列中,我们将研究离岸信托的关键要素,特别关注马恩岛信托。这是三篇文章中的第一篇,其中一篇奠定了我们将要建立的基础。第一篇文章针对的是那些之前没有信托经验的人,以及那些希望对信托的构成有更深入理解的人。这样一来,一些信息对专业人士来说可能是最基本的,但至少可以起到提神的作用。
该系列将首先定义载体本身,分解信托的组成要素、相关方及其特征、责任和在信托中的一般角色。下面的文章将对信托的管理和要避免的陷阱进行更深入的探讨,然后介绍信托的类型以及人们在计划中实施信托的原因。
第一篇文章讨论了以下主题,以帮助概括离岸信托:
离岸意味着什么?
什么是信托?
信托当事人:委托人
信托当事人:受托人
信托当事人:受益人
信托当事人:保护者
信托当事人:第三方
与信托服务提供商合作
离岸意味着什么?
为了完整起见,我们将首先定义我们所说的“离岸”是什么意思。
“离岸”一词是指在居住地管辖范围之外发生的任何活动。离岸司法管辖区将有不同的立法、监管和/或税收制度,传统上,该制度为任何离岸结构物/资产的最终受益所有人(UBO)提供了利用该地区利益的机会。
因此,离岸信托是指在其UBO母国之外的单独管辖区内结算和管理的信托。受欢迎的离岸金融中心包括马恩岛、海峡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岛国,也包括苏黎世、都柏林、迪拜等内陆地区——重要的是选择一个信誉良好的管辖区,例如马恩岛,这出现在经合组织的“白名单”上,穆迪的Aa3评级保持稳定。
什么是信托?
信托是转让受益所有权的信托协议。从本质上讲,这意味着信托是一种与受托人一起管理资产的法律安排,这些资产通常用于特定目的,例如家庭财富保全、资产保护、税收优化、公司激励安排等。
该安排的细节包含在信托契约中,该契约是信托的宪法文件。信托不是注册成立的,也就是说,它们不是公司或公司这样的法律实体。因此,信托不受益于法律实体的特征,例如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限责任,例如,信托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或设定押记。取而代之的是,资产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应承担义务——我们将在本系列的下一篇文章中更深入地讨论这一点。
要建立真正的信托,必须有三个确定性:
打算 | 信托的委托人是否打算让受托人承担义务?考虑到理性的人,这是客观的检验。如果意图没有足够的确定性,信托可能因不确定性而无效。 |
题材 | 资产必须从一开始就托管。以信托形式结算的资产必须是可识别的,且定义明确。否则,信托可能因不确定性而无效。 |
物体 | 简言之,信托的目标必须明确,受益人是谁或可能是谁。如果不清楚谁能从该信托中受益,则该信托可能因不确定性而无效。 |
与英国信托不同的是,自2015年以来,马恩岛信托的最长寿命为125年。马恩岛信托可以永久存续,即直到信托规定、受托人决定结束信托或信托基金耗尽。这为信托提供了最大的灵活性,允许顾问有效地计划或推迟收费活动——例如,进行有助于受益人个人纳税状况的分配。马恩岛信托基金可以无限期地造福后代。
英国信托和离岸信托的另一个区别是注册的要求。自2017年以来,负责英国税收的英国信托公司必须在英国税务局注册;海关(HMRC)。马恩岛目前没有类似的要求,只要收入来自非马恩岛来源,且没有马恩岛居民受益人。如果满足这些要求,收入和收益可以免税。
如果离岸信托有责任,或需要缴纳以下任何英国税:所得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税、印花税、土地税或印花税储备税,则需要向英国皇家税务委员会注册。最近的变化要求离岸信托在某些其他情况下也向HMRC注册,比如英国房地产的收购和权益。然而,离岸信托公司通常持有离岸公司的股份,例如马恩岛公司,该公司反过来拥有资产,并代表信托公司从事任何商业或投资活动——这会造成进一步的分离,并根据需要为进一步的子公司提供便利。
现在我们已经建立了信托的基本参数,现在我们将考虑信托的当事人及其角色和责任。
信托当事人:委托人
信托的发起人被称为委托人,委托人是将资产置于信托中的一方,从而促成和解。任何法人都可以设立信托,这意味着委托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团体。
委托人必须将资产转移到信托中,信托才能成立。虽然通常只有一名委托人,但信托也可能有多名委托人将资产放入同一信托。此外,定居点不需要同时修建。根据委托人的情况,这可能需要进一步考虑税收问题。
在信托契约中,委托人可以保留某些权力;例如受托人的任命和罢免,以及任命保护人的权力。
设立自由裁量信托的,委托人可以通过出具意愿书提供进一步指导。本文件指导受托人管理和分配信托资产的决策。
如果有很多活动部件,不用担心——通常情况下,委托人是由合格的专业人士建议的,他们将在整个规划过程中与他们合作。这确保了所建立的信托类型符合委托人的目标,有助于确定最合适的受托人,以及谁应该受益,以及何时受益,配置运营方面,并就任何税务考虑和/或后果等事项提供建议。在规划过程之后,如果已通知离岸信托,则会联系信托服务提供商,如Dixcart,以安排设立信托,通常由其在该离岸司法管辖区提供受托人。
信托当事人:受托人
当委托人将资产置于信托中时,这些资产的法定所有权将转移给其指定的受托人。受托人有严格的义务按照信托契约的条款管理信托基金——这些法律义务允许受益人在法庭上行使衡平法权利。
虽然委托人有可能成为受托人,但这是非常不寻常的,会挫败任何税务规划目标。理论上,受益人也可以是受托人,但这通常被信托契约排除在外,并与下文讨论的受托人职责相冲突。
每个普通法司法管辖区都有自己的一套相关立法,受托人必须遵守。在马恩岛,相关法律包括1961年《受托人法》、1995年《信托法》和2001年《受托人法》等法案。其中许多原则巩固和发展了以前存在的普通法原则,并对其进行了补充,以提供更清晰和确定性,例如受托人在投资权力方面的注意义务,以及期望他们达到的专业标准。
事实上,注意义务是受托人角色的核心。像公司董事一样,所有受托人都负有受托责任。这意味着受托人对他们就信托采取(或不采取)的行动负有共同和严重的责任。以下简要概述了这些一般职责:
考虑到他们的任命能力和任何专业技能或知识,如担任专业或非专业受托人等,行使合理的谨慎和技能。;
根据信托条款理解并履行其义务;
维护受益人的利益,并以受益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将其与自身资产分开;
避免利益冲突,例如,受托人可能出于个人利益或他人利益而做出决策,从而使受益人处于不利地位;
公平公正地对待受益人;
仅为所赋予的目的和善意行使权力
应受益人要求提供信托基金的准确账目。
受托人还有义务无偿行事,除非信托条款中另有规定;但大多数现代安排都规定了合理的报酬。
在英国,受托人不受监管,也不需要获得许可。然而,在马恩岛等司法管辖区,除了现有的法定和普通法保护外,专业受托人受马恩岛金融服务管理局监管,并根据《2008年金融服务法》获得许可。
正如你所见,作为受托人可能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尤其是由于任命产生的法律义务和后续责任。此外,还可以考虑税务问题,这可能会对受托人造成进一步的负债。为了简洁起见,我们将在本系列的下一篇文章中介绍与受托人角色相关的各种相关考虑因素和最佳实践。
信托当事人:受益人
起草信托契约时,必须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类别。在这样做时,委托人概述了他们希望从信托中受益或有资格受益的人。受益人可受益于:
信托的收入,如财产租金或投资收入,
信托的资本,例如在特定情况下获得分配给他们的资产,或
收入和资本。
记住,受托人通常被排除在福利之外,尽管如上所述,专业受托人可以获得合理的报酬。有一些类型的信托,委托人可以在其有生之年自动保留对收入的权益,例如占有权益信托——这将在下一篇文章中讨论。
对委托人而言,选择受益人或受益人类别可能是一项棘手的工作,委托人必须权衡各种考虑因素,例如:
委托人结婚了吗?
委托人是否有前配偶?
当前配偶是否需要使用该基金?
委托人有孩子吗?
委托人是否有前夫的子女?
有人在经济上依赖委托人吗?
委托人是否有弱势家属?
委托人认为谁值得?
是否有与委托人关系密切的非营利/慈善机构?
信托契约还可以包括排除条款,可以详细说明委托人不希望考虑的任何人。
信托基金可以分为主基金和子基金两部分,并为某些受益人设立围栏。实际上,子基金是为受益人或只有他们才能受益的受益人类别设立的。
如果委托人希望根据信托类型修改受益人名单或类别,他们可以签署变更契约。在酌情信托的情况下,定居者会向受托人提供一份更新的信函——记住这份文件对受托人没有约束力,而且仅仅是有说服力的——根据受托人所传达的权力,他们将考虑所需的行动。
信托的性质将确定受益人可能寻求强制执行的权利。例如,自由裁量信托,由于其灵活性,现在在现代遗产规划或继承规划中经常使用。由于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分配由受托人自行决定,此类信托对受益人的权利很少。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和受益人都可以从受托人的受托责任中得到安慰;因此,资产的管理必须以受益人的最佳利益为前提。
信托当事人:保护者
虽然不是强制性要求,但委托人可以从一开始就选择指定一名保护人。信托的保护人是独立的一方,不是受托人,但根据信托契约被赋予权力。保护人确保受托人按照信托契约和委托人的意愿管理信托。
通常情况下,保护人将是一名受信任且合格的专业人士,可能已经与委托人或其家人有关系,如律师或财务顾问。
保护者有效地为受托人滥用权力提供了后盾。例如,在任命保护人的情况下,保护人通常会保留某些权力,有权否决特定的行政行为,或者这些行为可能需要他们的签字才能是真诚的。保护人最常见的权力是任命或罢免受托人,或同意分配的权力。
除了指导特定的受托人行为外,保护人的角色还可以让委托人放心,信托正在按预期进行管理。然而,在考虑是否任命保护人以及为他们保留哪些权力时,委托人应该谨慎行事,因为这可能会导致信托的有效管理出现许多问题。
信托当事人:第三方
最后,关于信托基金的运作,受托人可寻求任命各种合格的专业人员,以确保信托基金和受益人获得最佳结果。结算资产的性质将决定需要哪些专业服务,但这些服务通常包括:
投资经理
物业经理
税务顾问
与信托服务提供商合作
我们提供受托人服务和指导已有多年;协助客户有效构建和管理离岸信托。
我们的内部专家和高级员工具有专业资格,拥有丰富的经验;这意味着我们有能力支持和承担离岸信托的责任,担任受托人,并在适当的情况下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如果需要,我们还可以帮助需要税务和财富规划服务的个人。
我们开发了一系列产品,包括一系列马恩岛架构。从成立前的规划和建议,到财富的日常管理和故障排除,我们可以在每个阶段支持您的目标。
联系
如果您需要有关使用离岸信托或马恩岛结构的更多信息,请随时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
400-880-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