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教育部已为国立大专院校免除学杂费的法律制定好执行细则,该法今年起正式生效。
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主席黎丘南表示,从2018-2019学年开始,就读于国立大专院校以及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学杂费将由政府支付。
黎丘南解释道,执行细则并不能保证所有学生都能被国立大专院校录取,学生仍应通过他们的大学入学考试。
黎丘南称:“我们尊重学院的入学政策——这是他们学术自由的一部分。”
第10931号共和国法,即《平等大学教育法》提到,持有学士学位或者大学肄业,以及未能通过国立大专院校入学政策的学生将不包含在免学费法的范围内。
不在该法范围内的还包括,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学分的学生。
黎丘南表示,2018年已经为此计划拨款514亿比索。国立大专院校以及高等教育补助金的最大预算,分别为226亿比索和216亿比索。
职业技能学校分配到70亿比索,国家学生贷款计划为5400万比索。而行政管理成本为1.08亿比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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