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总统签署批淮刚获通过的一项参议院议案的话,产假可最多长达100天。
据参议员皮亚・加耶丹诺说,目前,根据菲律宾的法律,产假只有60天,这是少于国际劳动组织的至少98天要求。
2982号参议院议案或2015扩充产假法在昨天,以19票赞成及零票反对的情况下,通过了第三和最后一读。
该议案适用于在政府和私人机构工作的女性职员。
在职妇女将可获100天有薪产假,不论是否自然或剖腹分娩。
同时,也获提供额外30天的无薪产假。
在分娩前的半年内有至少3个月社会保险供款的私人机构女职员,在100天的有薪产假期间所获得的产妇补贴应该根据其平均月薪计算。
该议案也强调,女职员的任期保障将不受其产假影响。
提案人参议院妇女儿童家庭关系与性别平等委员会主席加耶丹诺说,该议案旨在给产妇充足的过渡时间去恢复健康,以及在重回工作岗位之前,承担母亲的角色。
加耶丹诺补充:“它也给予产妇在产假期间有充足的财政支援。”
她说:“透过这样的政策,我们旨在体制化促进在职妇女之权利及保障她们不受歧视的标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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