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有关部门宣布,自11月1日起试办菲籍游客旅台14天免签证措施,试办期限至2018年7月31日止。
台湾有关部门发布中、英文新闻稿表示,遵照相关政策指示,在9月15日召开跨部会会议,邀请相关机构官员与会,会中决议自11月1日起试办菲籍游客旅台14天免签证措施。
台湾方面表示,申请人须具备条件包括,持有菲律宾普通护照(外交、公务护照不适用),护照效期须在6个月以上;持有回程机(船)票或至下一目的地的机(船)票及有效签证,其机(船)票应订妥离境日期班(航)次的机(船)位。
其他条件包括,经台湾出入境机场或港口查验单位查无不良纪录;另外,菲国旅客依规定,需要填妥入境登记表,并备好旅馆订房纪录或在台停留期间住宿地址,以及连络人资讯,以利台湾机场或港口查验单位机动查验。
台湾有关部门表示,为促进菲籍人民前往观光、洽商及增进双方民众交流,台湾当局决定试办菲籍游客旅台免签证措施,试办期限至2018年7月31日止,届时将视成效决定是否延长办理。台湾当局也将持续促请菲政府基于互惠原则,尽速同意给予台湾对等免签待遇。
台湾有关部门指出,先前已针对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采行多项签证放宽措施,包括:2016年10月7日起将菲律宾纳入适用以电子签证(eVisa)入台;2017年6月1日起,扩大「东南亚国家人民入台先行上网查核系统」适用条件,凡持有台湾过去10年内核发之签证(不含「劳工」签证)或居留证(事由不含「外籍劳工」)且无违常纪录者,得免费申请多次入境凭证。另外,「观宏专案」(旅行社团进团出),采网路方式得免费申办电子签证(eVisa)。
台湾有关部门说,待试办免签上路后,菲籍旅客自11月1日起,将不再适用上述3项签证便捷措施。
台湾有关部门指出,依据相关统计,菲律宾入台旅客于2017年1月至7月间达16万1303人次,较去年同期9万2967人次,增长73.51%。
菲律宾移民条件:
1.主申请人满35岁;
2.存款2万美元或者5万美元;
3.身体健康,无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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