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宣布了新加坡居民基金计划和增强型二级基金免税计划的更严格标准,分别根据1947年《所得税法》(ITA)第13O和13U节的规定,为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SFO)管理的基金工具提供税收优惠。
这些尚未正式公布的更改计划于2022年4月18日对新的应用程序生效。具有现有s13O或s13U状态的SFO,或已经在申请的SFO,不应受到影响。
s13O应用的变化如下:
申请时的最低基金规模为1000万新元(约750万美元),管理资产(AUM)需要在两年内增至2000万新元。以前,没有应用最小AUM。
家族理财办公室必须雇佣至少两名投资专业人士(IP)。此前,没有最低申请人数。
最低年度总业务支出保持在20万新元,但受制于与资产管理规模相关的新“分层业务支出框架”。
新规定,在任何一个时间点,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或1000万新元(以较低者为准)中至少有10%由“本地投资”构成**。
s13U应用的变化如下:
申请时现有的最低基金规模为5000万新元,保持不变。
家族理财办公室必须雇用至少三名IP,包括至少一名非家庭成员。以前,没有非家庭成员的要求。
最低年度总业务支出从20万新元增至50万新元,并受与资产管理规模有关的新“分层业务支出框架”的约束*。
新规定,在任何一个时间点,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或1000万新元(以较低者为准)中至少有10%由“本地投资”构成**。
新加坡主权管理服务公司(Sovereign Management Services)董事总经理安德鲁·高威(Andrew Galway)表示:“新加坡提高获得SFO地位的标准是一个值得欢迎的举措,因为这将确保新加坡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声誉得到维护和提升。”。“这也将有助于促进证券及期货事务办公室在引入新的可变资本公司(VCC)基金结构时对其进行调整。”
*在最低阈值以上,“分层业务支出框架”规定,资产管理规模在5000万新元至1亿新元之间的s13O和s13U受让人的年度业务支出总额至少为50万新元,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亿新元的受让人的年度业务支出总额至少为100万新元。
**本地投资包括:在新加坡特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合格债务证券;新加坡许可/注册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基金;对在新加坡经营业务的非上市新加坡公司的私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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