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财政部;3月12日,企业监管局(ACRA)联合提出了一项新的《企业服务提供商法案》,以加强对企业服务提供商行业的监管制度。新法案将于2024年上半年提交议会。
一揽子立法还将包括对1967年《公司法》和2005年《有限责任合伙法》的修正案,以提高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实益所有权的透明度。
关键建议是通过要求所有在新加坡境内和境外从事企业服务业务的商业实体向ACRA注册,加强对CSP的监管制度。企业服务包括:
注册的CSP及其高级管理层如果被定罪,将因不履行侦查和防止洗钱、资助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和资助恐怖主义的义务而被处以最高10万新加坡元的罚款。
为打击滥用代名人董事职位安排的情况,建议禁止任何人以业务方式出任代名人董事,除非他们的委任是由注册服务供应商安排,并经注册服务供应商评估为适当人选。
为了提高公司透明度,提名董事和股东将被要求向ACRA披露其提名人身份和提名人身份。
违反可登记控制人名册、提名董事名册和提名股东名册义务的处罚也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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