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议会于8月6日二读通过了《反洗钱和其他事项法案》。新法案旨在使新加坡的反洗钱/反恐融资框架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提高政府机构发现和执行反洗钱的能力,并改进处理与涉嫌犯罪活动有关的被扣押或限制财产的流程。
该法案将修订《腐败、贩毒和;《其他严重犯罪(没收利益)法》(CDSA)规定,检察官不再需要证明在新加坡涉嫌洗钱的资金是犯罪行为的利益,也不需要提供完整的线索。检察官只要证明洗钱者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他所处理的财产是犯罪行为的收益就足够了。
这项修正案将大大缓解检察官在处理洗钱犯罪时目前面临的挑战,在这些案件中,洗钱的资金在进入新加坡之前已经通过外国司法管辖区的许多银行账户和中介机构。
该法案还为CDSA引入了一个新的附表,将严重的外国环境犯罪——非法采伐、土地清理、采矿、废物贩运和野生动物贸易——指定为洗钱上游犯罪。该修正案将允许执法机构调查洗钱犯罪,如果怀疑新加坡的资金来自海外犯下的此类严重环境犯罪。
该法案修订了《所得税法》、《商品及服务税法》;《服务税法》、《进口和出口管理条例》;《出口法》和《自由贸易区法》允许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和新加坡海关分别与新加坡金融情报中心共享税务数据和贸易数据。这将为执法机构和AML/CFT监管机构提供更详细的金融情报。
该法案进一步修订了CDSA,允许任何反洗钱/反恐融资监管机构,如房地产代理委员会和会计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监管局(ACRA)有权访问各自受监管实体提交的可疑交易报告。
该法案将修订《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典》,允许法院在严格条件下,在未经有关各方同意的情况下,下令出售被扣押或限制的财产。这将使执法机构能够降低财产维护成本,保护被扣押或限制的财产的价值,以促进随后的资产追回和归还给受害者。
《刑事诉讼法典》还将进行修订,以纳入一项要求,即涉嫌犯有新加坡法律规定的可逮捕罪行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严重罪行的潜逃者,在对因犯罪而扣押的财产提出索赔之前,必须亲自到执法人员面前协助调查。
同样,法院将考虑被扣押的财产是否通过合法来源获得,如收入或投资,然后才能将其释放给第三方。该方不能仅仅因为该财产是潜逃者的礼物而证明对该财产的权利。
这些修正案将使政府能够更好地处理潜逃的嫌疑人,如果他们拒绝返回新加坡接受调查,将剥夺他们洗钱和其他犯罪活动的经济收益。该提案不会改变非“潜逃者”的现行法律或程序。
最后,为了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标准保持一致,该法案将修订《赌场控制法》,要求赌场运营商在交易时对顾客进行更严格的客户尽职调查(CDD)。客户尽职调查的门槛将从目前涉及10000新元或以上的单笔现金交易或涉及5000新元或以上存款账户的门槛降低,以涵盖涉及4000新元或以上现金交易或存款。
新加坡博彩监管局还将有权要求赌场运营商在进行客户尽职调查时也考虑扩散融资风险。这些是资助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散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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