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政府于4月21日批准了内政部的一项提议,即提高根据其黄金签证方案申请塞浦路斯永久居留的第三国国民的收入门槛,并加强对成功申请者的投资控制机制。新规定从5月2日起实施。
塞浦路斯黄金签证计划旨在使非欧盟、非欧洲经济区和非瑞士国民能够获得塞浦路斯永久居留权,最低投资额为300000欧元,用于房地产(住宅和/或商业)、至少雇佣5人的企业股权、,或以塞浦路斯集体投资计划(塞浦路斯境内经许可或注册的另类投资基金)为单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五到七年内获得公民身份和塞浦路斯护照。
部长会议表示,其调整黄金签证计划规则的决定是为了“保护该计划的流程,消除所观察到的可能留下利用空间的弱点”。
内政部长Constantinos Ioannou表示,根据修订,将在所需检查方面引入更严格的参数,并定义控制和核查机制,以“保护程序并消除观察到的弱点”。
除了最低300000欧元的资本投资外,还要求主要申请人每年收入30000欧元,每个受抚养人每年收入5000欧元。这些费用已分别增加到50000欧元和10000欧元,配偶每年的具体要求为15000欧元。
签证持有人还将被要求每年证明资本投资和最低收入水平都得到了保持。未能提供证明可能导致永久居留证被取消。
此前,除主要申请人外,申请所附“受抚养人”的范围还扩大到配偶、父母、岳父母和25岁以下的子女。根据新规定,父母、公婆和成年子女只有通过自己的投资才能获得资格。
这些变化不会影响买家与地政总署签订购买房产合同的申请;4月28日之前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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