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知识产权登记处于9月1日向所有在塞浦路斯注册的公司和合伙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其在9月30日前向公司和其他法律实体的受益所有人登记处提交所需信息,以避免违规。
它表示,受益所有人登记册的最终电子系统预计将于10月底左右实施。
根据《公司法》第。113,或欧洲公共有限责任公司(SE)或合伙企业,以及其高管或合伙人,如果尚未在登记册上提交其受益所有人的详细信息和信息,则必须提交。
随着最后一个电子系统的推出,将有一个月的时间确认和完成所有实体已提交临时解决方案并将迁移到最后一个系统的数据。在此期间内,必须提交免于披露信息的请求以及尽职调查的理由。
在一个月期限结束时,将通过受益所有人登记册的最终电子系统自动对不合规公司处以罚款和处罚。
如果不遵守规定,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及其每名高管将被处以200欧元的罚款,并在持续违规的每一天被处以100欧元的进一步罚款,最高罚款为20000欧元。也可能因不遵守规定而提起刑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的高管已尽职尽责,以遵守《塞浦路斯预防法》的规定,则不会受到罚款;打击洗钱;恐怖融资法N.188(I)/2007和经修订的欧盟指令P.I.112/2021,且违反行为并非由于其任何作为、不作为或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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