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名美国人在美国境外生活和工作,并在不同的国家生育子女。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美国境外出生的儿童将被剥夺美国公民身份。虽然众所周知,任何在美国出生的人都会因出生而自动成为美国公民,但对可能适用于美国公民父母在国外出生的儿童的公民身份法律的了解要少得多。有关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法律可能很复杂,而且已经多次修改,因此很难驾驭
关于在美国境外出生的儿童获得公民身份的决定基于多种因素,包括儿童出生时的现行法律、儿童出生前美国公民父母的总人数,以及在某些情况下父母的婚姻状况
这是一个非常复杂和微妙的移民法主题,本文试图提供一个简要的概述和一般指南。
从广义上讲,在美国境外出生的儿童可以通过父母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主要类别如下:
出生。
如果父母中至少有一方在孩子出生前在美国(或其一处偏远地区)有住所,且美国公民父母中至少一方是亲生父母,则两位美国公民在国外婚生的孩子在出生时即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另一方面,美国公民与非美国公民的父母(1986年11月14日或之后)在国外婚生的子女,如果美国公民的父亲或母亲在孩子出生前已在美国(或其一个边远地区)居住至少五年(其中至少两年是在父母年满14岁之后),则在出生时将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孩子在国外出生后不久,父母应联系最近的当地美国领事馆或大使馆,以获得证明其孩子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正式文件,即《海外出生领事报告》(CRBA)
居住在美国的儿童。
18岁以下的儿童,如果其出生或入籍时至少有一位美国公民父母,以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移民身份)进入美国,并在进入美国后由其美国公民父母合法和实际监护居住在该国,则可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根据这项规定,儿童可以根据以下证明申请美国护照:他或她与美国公民父母的关系(通常由外国出生证明的核证副本证明);以及根据合法永久居留许可(由I-551印章或孩子的永久居民卡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如学校和医疗记录等证明)在美国居住并由美国公民父母合法和实际监护的孩子。
居住在美国境外的儿童。
居住在美国公民父母合法和实际监护下的18岁以下儿童,如果其出生或入籍时至少有一位美国公民父母,则可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在孩子出生时或出生后(但在孩子年满18岁之前),美国公民父母已在美国实际居住至少5年(其中至少两年在14岁之后)。儿童需要根据合法许可暂时留在美国,通过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申请公民身份证书,并宣誓入籍,以完成其公民身份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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