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发布了一项政策指导意见,针对雇主为某些基于就业的移民申请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进行分析。本指南包含在《政策手册》第6卷中,立即生效,适用于2023年3月15日或之后提交的I-140请愿书。更新后的指南更详细地讨论了各种类型的证据,并解释了美国移民局如何审查与雇主财务实力及其商业活动重要性相关的所有证据。
寻求资助EB-1、EB-2和EB-3基于就业的移民分类下需要工作机会的员工的美国雇主必须证明,自移民申请的优先日期起,他们仍有能力向员工支付所提供的工资。雇主/申请人支付I-140表格中规定的工资的能力是美国移民局在评估工作机会是否现实时考虑的基本因素之一。
法规要求雇主从优先日期起,提交每个可用年度的年度报告、联邦纳税申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果雇主有100名或100名以上的工人,雇主也可以提交财务官声明,证明其有能力支付所提供的工资。还可以提交其他证据,如损益表、银行账户记录或人事记录。许多雇主通过提交工资记录来满足支付能力要求,证明在相关时间段内,他们至少向员工支付了《外籍工人移民申请书》(表I-140)中规定的工资。
以下是更新后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指南提供的内容: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审查与雇主的财务实力及其商业活动重要性相关的所有证据。
·雇主必须提交法规中列出的三种形式的初始要求证据之一,但也可能包括其他类型的相关证据。
·讨论法规中列出的每种形式的初始所需证据,以及雇主可能提交的其他几种形式的额外证据,以确定其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
·解释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如何分析与雇主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相关的证据和问题,如申请人目前对受益人的雇用、优先日期年度的所提供工资按比例分配、多个受益人、利益继承人和非营利组织。
·增加有关商业结构类型的信息,以帮助官员更好地了解请愿雇主的类型,以及他们可能提交的证据,以确定他们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
第4章-支付能力|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20230315-AbilityToPay.pdf(usci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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